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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源市灯塔盆地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7-16 16:45:45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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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发改核准〔2021〕4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源市灯塔盆地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报来河源市灯塔盆地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信息表、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河源110千伏灯塔盆地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电能送出需求,促进清洁电源就地消纳。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河源市灯塔盆地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送出线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106-441600-04-01-189641)。

      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河源市东源县顺天镇、骆湖镇、灯塔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变电工程:220千伏奎阁站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2.线路工程:新建110千伏灯塔光伏站至奎阁站单回架空线路,线路全长约13.6千米,其中:奎阁站至骆湖光伏站解口点线路长约3.7千米,导线截面采用630平方毫米;骆湖光伏站解口点至灯塔光伏站线路长约9.9千米,导线截面采用300平方毫米。3.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通信设备和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1913.0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73.92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

      五、通过合理选择导线截面达到节能目的;通过优化电缆路径、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等达到节材目的;通过合理选择线路路径、施工工艺、杆塔基础等达到环保目的。本工程按南方电网二级绿色电网项目标准建设,通过上述“四节一环保”措施,依靠科学技术降低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六、招标内容详见《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关于征求河源110千伏灯塔盆地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送出线路工程路径方案的复函》(东自然资函〔2021〕465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9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河源市灯塔盆地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送出线路工程

项目代码:2106-441600-04-01-189641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核准部门盖章

2021 629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