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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家政扶贫工作方案(2018-2020年)
发布日期:2020-08-06 10:25:4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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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进一步发挥家政服务业吸纳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的作用,结合商务部等国家部委开展的“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精准扶贫的要求,通过政企共同努力,完成家政企业与贫困地区对口部门的对接,通过市场机制引导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到家政服务需求大的城市从事家政服务,实现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工作能力和收入水平的明显改善。

二、基本原则

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在2017年广州家政扶贫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8年至2020年,珠三角对口帮扶中西部地区的城市在对口帮扶地区开展家政扶贫工作,同时与我省粤东西北贫困地区开展家政扶贫对接,深入开展省内扶贫。

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加强政府各部门间协调与合作,建立协调机制,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市与对口帮扶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合作,明确相应责任,共同抓好落实。参与扶贫的家政企业要主动与贫困地区对接,以市场化手段开展招聘、用工等工作。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贫困地区、结对帮扶干部要坚持从帮扶村、帮扶贫困户实际出发,逐户摸查了解情况,鼓励有富余劳动力的贫困户积极参与家政服务。家政服务企业要因地制宜做好培训工作。

 三、主要目标

把家政扶贫纳入省内对口帮扶内容,到2020年全省家政扶贫要实现以下目标:推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家政服务需求大的城市与中西部及省内对口帮扶市完成对接,贫困地区在粤从事家政服务人员人均年收入达到4万元。  

 四、主要任务

(一)组织供需对接

1.建立家政扶贫对接关系。按照我省与中西部省份扶贫协作关系建立跨省家政扶贫对接关系,广州市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毕节市建立家政扶贫对接关系;深圳市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河池市建立家政扶贫对接关系;珠海市与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建立家政扶贫对接关系;佛山市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建立家政扶贫对接关系;东莞市、中山市与云南省昭通市建立家政扶贫对接关系。建立省内家政扶贫对接关系,其中广州对接梅州、清远,深圳对接河源、汕尾,珠海对接阳江、茂名,佛山对接湛江、云浮,东莞对接韶关、揭阳,中山对接肇庆、潮州。没有列入对接名单的地市可结合实际参与扶贫工作。(6个帮扶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商务厅、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妇联等部门及相关地市参与)

2.制定家政扶贫对接方案。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市,在调查摸底本市家政服务需求量、所需家政服务工种等信息的基础上,将对东西部省份家政扶贫工作与我省家政扶贫工作相结合,制定家政扶贫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确立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任务完成时间表,确保家政扶贫工作有序开展。(6个帮扶市人民政府)

3.做好家政扶贫对接工作。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市组织家政服务企业深入贫困地区,免费提供所需岗位信息、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举办招聘会、供需见面会和宣讲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招收家政服务人员。被帮扶地区要摸清本地区有意从事家政服务的富余劳动力情况,建立人员档案,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主动与大型家政企业商签协议,培养家政扶贫带头人,为家政企业的培训、招聘等活动提供支持。(6个帮扶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商务厅、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妇联等部门及相关地市参与)

(二)加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培训

4.加强家政服务专业设置。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增设护理、老年人服务、营养与保健、烹饪、中医康复保健等家政服务类专业,加强具有家政服务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改善教学和实训条件,发挥院校人才摇篮的作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5.做好岗前培训。鼓励以“订单培训、定向就业”模式开展家政扶贫培训工作。以商务部编写的《家政服务入门》《家庭生活照料》《家庭保洁》《家庭烹饪》等为培训参考教材,大型家政企业可结合市场需求调整培训内容,重点培训养老护理员、钟点工、育婴员(师)、母婴生活护理员(师)等家政服务人员,以及餐饮、住宿、理发等其他生活服务领域从业人员。记录存档受训人员培训、考核等信息。培训要坚持理论培训与实操培训并重,确保受训人员考核合格后能顺利从事家政服务,要坚持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道德培训并重,在提高业务技能的同时提升职业素养。(6个帮扶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商务厅、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妇联等部门及相关地市参与)

6.开展从业人员再培训。建立贫困地区来粤家政从业人员技能提升长效机制,鼓励家政从业人员定期参加再培训,持续提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实现知识脱贫、技能脱贫。(6个帮扶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商务厅、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妇联等部门参与)

7.健全职业保障机制。支持贫困地区在粤家政从业人员参与职业资质考试,对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贫困地区来粤家政从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领相关职业培训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支持企业为家政从业人员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险等商业保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保监局负责)。鼓励家政企业对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垫支培训费、岗前体检等费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财政厅负责)。对贫困地区来粤的家政从业人员,符合入户条件的优先落实落户政策,有序实现市民化(省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三)培育家政扶贫示范企业

8.降低家政企业经营成本。对参与家政扶贫的企业,要积极落实家政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负责)。对积极吸纳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当年购买商业保险的新吸纳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人数给予支持(省财政厅牵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保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与)。符合国家有关扶持小型微利企业、鼓励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相关规定的家政服务企业,依法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负责)。有条件的地市可探索建立家政服务产业园区(6个帮扶市人民政府负责)。

9.做好保障服务。探索建立政府、行业协会、企业联动的工作格局,相关政府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相关政府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发动家政服务企业积极参与扶贫,组织企业开展专业培训;家政企业直接与贫困地区开展对接,协助贫困地区开展家政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安排考核合格人员上岗就业(省商务厅、扶贫办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妇联参与)。探索解决贫困地区来粤家政从业人员的医疗卫生、子女就学、文化生活、住房保障等实际问题(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卫生计生委、教育厅、文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参与)。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行业协会(或社会组织)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处理机制,为消费者、家政企业、家政从业人员提供公平公正的纠纷处理服务,加强人文关怀,丰富贫困地区来粤家政从业人员精神生活(6个帮扶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建立家政服务诚信体系

10.探索建立在粤家政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对家政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健康证明、教育程度、职业培训证明、所在家政服务企业、消费者评价及行政处罚记录等登记造册,将家政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适时向社会公开。加强贫困地区来粤家政从业人员统计。(6个帮扶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商务厅、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妇联等部门参与)

五、组织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家政扶贫事关家政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家政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集中资源,真抓实干,确保我省家政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根据部门职能加强协调,共同推进家政扶贫工作方案的落实。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地市要成立家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动员有信用、有实力的家政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加强对企业的指导,确保贫困地区来粤家政从业人员实现就业。

(三)建立省级家政扶贫联系机制。相关单位要加强联动,建立家政扶贫联系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好涉及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文化生活、公共卫生、党团组织和工会建设及妇女权益保障等相关工作。

(四)加强督促检查。家政扶贫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防止弄虚作假。省级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开展督查,认真查找家政扶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工作举措,推动家政扶贫举措落实。

(五)强化宣传报道。深入挖掘家政扶贫示范企业和带头人的典型事迹,通过多种形式做持续性报道,广泛宣传家政服务业在促进就业、保障民生方面的重要意义,营造雇主与家政从业人员平等互敬、尊重家政从业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