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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全面对口帮扶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04-19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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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全面

对口帮扶工作的意见

 

(粤委办〔201681号)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主要目标。通过帮扶双方共同努力,推进对口帮扶机制不断健全、发展领域不断拓展,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和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建设有效衔接,产业共建水平大幅提升,有力助推粤东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逐步达到或超过全国同期平均水平,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健全,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如期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显著提升全省区域发展协调性。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

坚持全面帮扶,突出产业共建。

坚持长期结对,实现合作共赢。

坚持创新发展,尊重首创精神。

二、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共建产业园区配套设施。

2.改善共建产业园区与周边协调发展基础条件。

3.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外联内通能力。

4.支持提升中心城区和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5.加强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重点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和产业共建

6.加快推进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

7.抓好粤东西北招商引资和项目引进。

8.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9.完善产业园区共建机制。

10.推进专业镇联动发展。

四、引领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11.支持创新载体建设。

12.加快创新要素集聚。

13.支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

五、力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14.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15.加大经济和社会领域重点改革力度。

16.提升外经贸发展水平。

17.推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18.增强自贸区辐射带动能力。

六、帮扶发展民生社会事业

19.推动劳动力就业创业。

20.提高各类教育发展水平。

21.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七、助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22.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23.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24.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八、合力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

25.统筹各类帮扶力量。

26.注重提升产业转移共建的扶贫效果。

27.推动公共服务帮扶资源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

九、实现县级对口帮扶全覆盖

28.建立完善县级对口帮扶关系。

29.共同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30.加强县级帮扶工作统筹协调。

十、完善帮扶干部人才制度

31.做好干部选派工作。

32.强化各类人才支持。

33.注重干部人才培养锻炼。

十一、加大政策资金支持

34.加强产业共建财政激励。

35.完善产业园区提质增效政策。

36.创新帮扶资金投入方式。

37.健全利益共享机制。

十二、强化保障机制

38.加强组织领导。

39.落实工作责任。

40.强化考核督查。

附件:

深圳与河源对口帮扶关系表

 

市级

县级

深圳市-河源市

福田区-和平县

南山区-连平县

盐田区-东源县

宝安区-龙川县

龙华区-紫金县

大鹏新区-源城区

 

信息来源: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