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国发〔2016〕64号)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面临形势
第二节 指导思想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
——坚持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活力。
第三节 脱贫目标
到2020年,稳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第二章 产业发展脱贫
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的精准扶持机制,每个贫困县建成一批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每个贫困乡、村形成特色拳头产品,贫困人口劳动技能得到提升,贫困户经营性、财产性收入稳定增加。
第一节 农林产业扶贫
第二节 旅游扶贫
第三节 电商扶贫
第四节 资产收益扶贫
第五节 科技扶贫
第三章 转移就业脱贫
加强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保障转移就业贫困人口合法权益,开展劳务协作,推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促进已就业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和有序实现市民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未就业贫困人口实现转移就业。
第一节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
第二节 促进稳定就业和转移就业
第四章 易地搬迁脱贫
组织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确保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得到保障,饮水安全、出行、用电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后续发展有门路、转移就业有渠道、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第一节 精准识别搬迁对象
第二节 稳妥实施搬迁安置
第三节 促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第五章 教育扶贫
以提高贫困人口基本文化素质和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为抓手,瞄准教育最薄弱领域,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能力明显增强,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高等教育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教育总体质量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第一节 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第二节 降低贫困家庭就学负担
第三节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第四节 提高高等教育服务能力
第六章 健康扶贫
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提升服务能力,缩小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差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就医费用个人负担大幅减轻,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均等化,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一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第二节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第三节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
第七章 生态保护扶贫
处理好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的关系,加强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提升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扩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生态保护补偿,增设生态公益岗位,使贫困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实现就业脱贫。
第一节 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第二节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八章 兜底保障
统筹社会救助体系,促进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兜底。
第一节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第二节 逐步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第三节 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第九章 社会扶贫
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的引领示范作用,凝聚国际国内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帮扶精准度和帮扶效果,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第一节 东西部扶贫协作
第二节 定点帮扶
第三节 企业帮扶
第四节 军队帮扶
第五节 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帮扶
第六节 国际交流合作
第十章 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
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整体规划,统筹推进,持续加大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扶贫投入力度,切实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解决贫困村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贫困地区区域发展环境明显改善,“造血”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为2020年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 继续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规划
第二节 着力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
第三节 加强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节 加快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创新体制机制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
第三节 强化组织实施
信息来源: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