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 财政专项信息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1年河源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07 10:11:3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为提高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和《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更新后的《河源市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源市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源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河源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执行过程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我局将及时更新,并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河源市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x

附件2河源市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附件3河源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xls

附件4河源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