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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补助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3 10:15:28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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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1〕70号)和《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及任务清单的函》,本次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补助资金488.56万元(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列入2022年预算支出,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在具体使用时,按用途填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8 老旧小区改造”科目。
       二、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源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请尽快将资金分配至具体项目并及时拨付至用款单位,具体项目资金分配结果应报市财政局备案。
       三、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资金用途用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河源市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省级资金)安排表.docx


附件2:河源市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资金绩效目标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