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31 10:16:2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各县区财政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粤财农函〔2020〕12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0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一部分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资金规模(河财农〔2019〕173号、河财农〔2020〕26号) ,我局已根据粤财农函〔2020〕12号细化了各县区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规模(详见附表1)。请各县根据细化的直达资金规模,抓紧将资金明确到具体项目,并按照附表2的格式,于7月9日前报市财政局,以便汇总上报省财政厅备案。 

二、下一步,请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及我局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在直达监控系统上做好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直达资金)的录入、标识、分解等有关工作。               

附表:1.2020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直达资金)分配明细表

2.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直达资金)项目备案表

河源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日



14-1 2020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直达资金)分配明细表.xls

14-2 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直达资金)项目备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