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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认唐衍、汪志武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27 10:13:20 来源:河源市公安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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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河源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和《河源市见义勇为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经河源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审议,拟对唐衍、汪志武下水救人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唐衍,男,汉族,1997年11月出生,户籍地址:广东省龙川县,游泳教练。2025年5月6日21时许,一名男子在龙川县东江一桥处跳江轻生,刚好路过的唐衍被江边围观人群吸引,他看到有个人在湍急的江面上沉浮,双手伸出在江面上挣扎着。时值汛期,东江河水暴涨,浑浊的江水裹挟着枯枝杂物,唐衍凭借多年游泳教练的经验,知道暴雨后江水流速比平日快,水下暗流和旋涡极多,该男子所处情况十分紧急。见此情形,唐衍纵身跳入江中施救,凭借扎实的游泳技巧巧妙避开漂浮物,快速向男子游去,接近目标后,“别慌!屏住呼吸!”唐衍一边大声安抚,一边拖拽该男子逆着暗流艰难游向岸边,游至途中,唐衍明显感觉到体力下降,腿部因被暗流冲击开始抽筋,但他深知此刻绝不能松懈,咬紧牙关调整呼吸,以最后的力气将男子救至岸边,并对其进行了心脏复苏和心理安抚,为医疗救援争取了宝贵时间,待救护车到达并将轻生者送往医院救治后,方才离开。

  汪志武,男,汉族,中共党员,1984年9月出生,籍贯:广东省和平县,退伍军人。2025年1月31日下午13时许,和平县林寨镇浰江楼镇村河段一辆小车因驾驶不当冲入河中。返乡过年的汪志武与家人在河边游玩,听到呼救声后,汪志武立马奔向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汪志武发现一辆小车倒翻在河里,车内有2名人员被困,情况十分危急。他迅速跳入水中,试图拉开车门未果,于是,他从岸边捡来大石头并成功砸开车窗,将车内2名被困人员成功救出。由于救援及时,车内人员均无大碍。

  本次公示自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7日止,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意见,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河源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62-3335947,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凯丰路4号(河源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305室),邮政编码:517000。

  河源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