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河源市华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河源市创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河源市文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市江东新区润丰旅游工艺品有限公司、广东省粤安心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源市江东新区鸿凯贸易有限公司、河源市锦盛塑料加工制品有限公司、河源市强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河源市江东新区弘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源市江东新区东环综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涉嫌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所指的违法行为,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河源安美酒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户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构成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上述市场主体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可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何明霞、刘胜锋;联系电话:0762-3892771
特此公告。
附件:2025拟吊销企业名单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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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拟吊销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