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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清拆新丰江水源保护区三家餐馆建筑物
发布日期:2018-06-18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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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我市认真对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出的“诊断书”,以“刮骨疗伤”的勇气,认真贯彻落实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治一项、核查一项、到位一项。近日,我市环保部门联合源城区,对该区源南镇塔坑村明月泉山庄、墩头林场大排档、桂山客家餐馆3家餐馆原址上的建筑物进行全面清拆,拆除面积超过1260平方米,保护新丰江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环境安全。

  为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整改意见,我市已于2016年对上述3家餐馆采取停水、停电措施,要求餐馆彻底关闭。为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其死灰复燃,我市环保部门联合源城区源南镇,决定对这3家餐馆原址上的简易棚屋进行全面清拆。

  5月25日,源城区再次组织力量,对原桂山客家餐馆进行了全面清拆。5月26日至28日,源城区源南镇派出工作组到明月泉山庄、墩头林场大排档原餐饮场所,做原业主的拆前思想动员工作,同时成立了新丰江一级水源保护区餐饮场所清拆工作队,并于次日上午统一对明月泉山庄、墩头林场大排档2家餐馆剩下的建筑物实施全面清拆。同时,对野趣沟旅游区市地震台简易码头、简易棚屋进行拆除。

  饮用水源保护区是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市要求各县区要依法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进一步强化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日常巡查,对违法建设项目一律拆除或取缔。据了解,目前我市已全面关停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我市上报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治理其它违法建筑。


信息来源: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