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专栏 > 执行公开 > 执行过程公开
我市编制城市紫线专项规划 强化文物古迹保护
发布日期:2017-08-24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河源市城市紫线规划(2016—2020)》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草案》)已编制完成,并进行公示。该规划旨在进一步强化我市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延续城市文化传承。

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此次城市紫线规划范围为《河源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所确定的城市重点发展区范围,包括源城区、东源县仙塘镇和新港镇、江东新区建设管辖范围内的临江镇和古竹镇,总面积约为933平方公里。规划的划定对象为规划范围内的县级以上挂牌保护的历史建(构)筑物,包括古建筑、古亭桥、古墓葬共3类。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规划目标是实现对我市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对文化资源的有效利用;强化山水相应的城市形象,提高河源城市文化品位;推动城市文化建设和社会综合发展,提升河源的区域城市地位。

《规划草案》指出,至2020年,共划定城市紫线18处,包括龟峰塔、李焘故居、上城草行丘屋、广东青年抗日先锋队紫金支队队部旧址、宾公家塾等古建筑12处,鸣凤亭等古亭桥2处,以及邝愈平墓、邝妃墓等古墓葬3处。

《规划草案》强调,保护范围内不得改变文物原状,不得拆除或改建原有建筑、遗迹及其附属建筑物,不得破坏、挖掘原有文物,不得添建、新建(构)筑物或其他工程。在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的建设活动不得破坏原有风貌,且建筑物外观造型、体量、色彩、高度、材质均应与保护对象相适应;对文物开展维护、修缮、整治、新建等活动,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及监督下进行。河源日报 记者 高芳芳 通讯员 鲁仲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