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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保11个问题整改到位
发布日期:2017-06-19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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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源市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下称《方案》),对整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方案》明确指出,河源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责任清单中涉及河源的11个问题,持续跟踪,主动认领,实行清单制,坚决整改到位,杜绝反弹。
   目标:聚焦“三大战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是河源市委、市政府既定的战略路径。根据部署,河源市将切实抓好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整改促进生态环保工作再上台阶,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天蓝、水清、地净”的建设步伐。《方案》提出,要以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抓手,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要按照各项工作任务,继续强力推进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到今年底东江干流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主要支流水质维持良好,主要饮用水源水质满足功能要求,饮用水源水质及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划定地表水功能区的水体断面消除劣Ⅴ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地下水质考核点水质级别保持稳定且无极差点。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要确保今年底实现空气质量稳中有升,全市环境空气污染物年均浓度全面达标,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约束性指标达标率不低于96%。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要按照“土十条”要求,到6月底完成《河源“土十条”》和全市土壤详查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按照方案开展重点矿山、电镀、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在产企业以及蓄电池、电镀的关闭搬迁工业企业的土壤污染监测与排查,为2018年我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奠定基础。
   亮剑: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挂账督办
  针对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责任清单中涉及河源的11个问题,实行清单制,坚决整改到位。对经研究确定的40项具体整改措施,实行定期督导、挂账督办,按照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五不放过”原则,进一步细化确定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同时,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解决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影响科学发展、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方案》还明确提出,要开展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再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治到位。有关部门要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对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河源的33批160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回头看”,逐件落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杜绝反弹。对尚未办结的12件,督促辖区党委、政府集中力量加大整治力度,尽快结案。同时,河源市还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所有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件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对整治不到位、出现反弹的案件,将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谋划:在6大类15个方面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方案》要求,要坚持目标导向,结合具体问题整改,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防污染转移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再回头看”、深化环境治理、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管理等6大类15个方面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全力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
  在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上,《方案》提出,要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明确今年要建设3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包括10个在建、20个新建)任务。同时,按照“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集点、压缩中转站升级改造和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工作。到今年底,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5%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5%以上。
  环境执法将更加有力。《方案》提出,要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查办一批典型大案要案,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单位,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按日计罚,直至停产整顿;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还提出,要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科学划定9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各项违法开发和排污,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要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于今年9月底前全面取缔非法畜禽养殖场,全面完成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的清退工作,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依法依规完善环保相关手续,配套相应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设备,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行;要大力整治黑臭水体,认真组织实施《东埔河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在市区黑臭水体的整治和长效管理中实行“河湖长”制度,2018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信息来源: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