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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方案
发布日期:2017-04-19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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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郝晓楠 日前,《河源市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在七届5次市政府常务会上议讨论通过。《方案》提出,我市将通过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现传统出租汽车行业成功转型升级,促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规范有序发展,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

       对于传统出租车,《方案》提出,要深化经营权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利益分配制度,理顺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其中,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全部实行无偿使用,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对于现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各县区须制定过渡方案,合理确定经营期限,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方案》还提出,要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对经营权期限届满或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

       对于传统出租车驾驶员,《方案》也给予了制度保障,提出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现有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过高的要降低。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抵押金过高的要降低。

       《方案》明确提出,要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提供运营服务,合理确定计程计价方式,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方案》还提出,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各县区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信息来源:河源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