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及整改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落实审计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及时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要求突出系统治理,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市政府常务会议及时研究审计整改进展情况,强调要持续加大力度,彻底整改到位。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审计整改重要事项,并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市有关领导研究推动分管领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标整改要求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有关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做到系统整改和源头防范。
(二)持续深化审计整改总体格局。不断推进深化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将审计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配合中央巡视等紧密结合,组织对2019年以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细化分解问题,定期调度,深入县(区)、单位实地督导12次,向县(区)、单位发出提醒督办函10份,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12场次,督促各责任单位尽快整改,切实推进整改落实。
(三)强化贯通协同发挥整改合力。加强与人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推动贯通协同,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市委将审计整改纳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综合考核内容,市人大预算工委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市纪委监委将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市委巡察办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市委组织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四)强化结果运用凸显治理效能。推动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责任,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治理效能。市自然资源局制定矿山修复等工作方案,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279.7公顷;市国资委等部门加强高风险业务监督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市医保局主动对接民政、财政等部门,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政策精准落地,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市民政局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享尽享;市移民局发挥中央移民扶持基金使用效益,完成移民就业创业培训人数4443人次,提升移民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6年1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149个,其中83个已到整改期限的问题,完成整改77个,整改完成率93%;66个未到整改期限的问题,完成整改14个,剩余52个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均已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整改问题金额92亿元,完善制度43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1个,已完成整改问题5个。
一是关于财政预决算规范性方面,3个部门通过规范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确保财政决算数据真实、准确。二是财政收支管理问题,4个部门已追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350.8万元。三是“三保”支出方面问题,2个部门已拨付教育经费、公共卫生补助资金1128万元。四是政府债券管理使用问题,3个部门退回未支出资金、加快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审核及请拨工作,整改问题金额4.6亿元。
2.关于县区财政管理和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1个,已完成整改问题7个,完善制度2项。
一是收支管理方面问题,2个县区财政、税务部门构建全流程监控,联动执法,整改问题金额4.6亿元。二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问题,有关财政部门健全债务管理机制,已偿还贷款及利息8.5亿元。三是财政资金绩效问题,有关单位已向生态园工程建设项目拨付3712万元资金。四是工程项目管理问题,2个部门对建设单位开展约谈,杜绝此类情形再次发生。
3.关于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6个,已完成整改问题4个,完善制度1项。
一是预决算不规范问题,1个单位立即纠正资金未上缴、违规划拨财政资金行为,整改问题金额200万元。二是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1个单位纠正先实施后采购行为,避免程序倒挂;1个单位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按规定开展政府采购。三是资产及财务管理方面问题,1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收回出租场地,杜绝财政资金流失。
(二)民生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问题2个,完善制度1项。
一是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应享未享问题,主管部门加强数据比对,确保符合条件人员申领补贴。二是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多发放补贴问题,主管部门明确追缴对象及金额,确保按规定发放补贴。
2.关于医疗救助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37个,已完成整改问题19个,完善制度5项。
一是医疗救助基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有关单位将医疗救助财政资金及利息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整改问题金额907万元。二是医疗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有关单位加强部门协作和经办管理,整改问题金额47万元。三是医疗救助待遇审核发放不规范问题,有关单位做好政策解释及补拨、追缴工作,整改相关问题金额194万元。
(三)农业农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26个,已完成整改问题14个,完善制度6项。
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1个县推进完成2023年风貌提升示范带、农村公路改造和村内道路、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等目标任务。二是资金管理使用问题,2个县通过支付乡村建设项目工程款、足额配套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整改问题金额2.4亿元。三是项目建设方面问题,3个县通过核算实际工程量、退回多付工程款等整改问题资金2.8亿元。四是绩效方面问题,2个县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维护,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四)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问题2个。对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资金使用绩效不达标问题,有关单位科学设置招标条件,严格按政府采购和招标管理法规进行办公设备采购,整改问题金额0.4亿元。
(五)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8个,已完成整改问题3个,完善制度5项。
1.关于机制建设及决策方面问题,一是对未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问题,3个部门及5家国有企业加强高风险业务监督管理,防范债务风险。二是违规改变融资资金用途问题,1家国有企业已还清融资资金3.4亿元。
2.关于企业投融资方面问题,一是1家国有企业建设消防站变相举债问题,1家国有企业完善租赁合同、规范租赁手续,整改问题金额0.5亿元。二是虚构交易融资问题,2家国有企业加快结清融资款项,整改问题金额2.5亿元。三是租赁融资不合规问题,1个部门及7家国有企业归还融资贷款、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整改问题金额16.2亿元。
3.关于风险防控与传导方面问题,一是违规超股权比例提供融资担保问题,1个部门及12家国有企业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整改问题金额13.5亿元。二是以企业融资购地虚增财政收入问题,1个部门及1家国有企业通过土地收储拨回补偿款进行融资租赁还本付息,整改问题金额3亿元。三是1个管委会违规向国企借款问题,该管委会已归还4家国有企业资金10.2亿元。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37个,已完成整改问题26个,完善制度22项。
1.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方面,一是未完成矿山修复、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任务问题,1个县落实完成300亩双季稻轮作休耕任务,1个部门有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二是未实现民生实事、年度绩效问题,1个县稳步推进圩镇文体广场、圩镇停车设施等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1个部门完成移民就业创业培训人数4443人次。
2.推动部门事业发展力度不足方面,一是未按合同约定推进信息平台项目问题,1个部门建设完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加快“工业园一张图”移动端建设。二是对项目违规办理入库问题,1个部门印发工作指引,明确“项目入库评审”要求。
3.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科学方面,一是办公大楼未实施公开招标问题,1个部门开展核查,严格依规对工程项目进行采购。二是大额支出未经集体决策问题,3个部门制定完善集体决策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方面,一是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1个部门科学合理编制部门培训费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调整制度。1个部门排查现有劳务派遣情况,合同到期后未再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购买服务。二是政府采购不合规问题,7个部门单位健全采购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确保采购项目合法合规。三是国有资产监管不力问题,1个部门下发年度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通知,有效遏制新增。四是资金效益未发挥问题,1个镇按工程进度规范支付工程款,稳步推进结算审核工作。2个部门召开工作攻坚会议,督促县区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
5.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不严方面,有关部门完成“非净地”处置1宗,收回土地14.7万平方米;对矿山越界开采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立案6宗。
(七)资源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9个,已完成整改问题7个,完善制度1项。
1.关于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方面,一是未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目标任务问题,2个县林业部门督促施工单位对种植密度不够的地块进行补植。二是造林项目验收把关不严问题,3个县区林业部门组织设计单位、种植单位现场整改,补齐项目验收造林面积。
2.关于城乡一体绿美提升行动方面,1个县自然资源部门对省级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无证开工问题进行立案查处;2个镇对绿美生态小公园、古树公园等项目管护不到位问题加强树种补种、管护,建养并重。
3.关于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方面,一是对落实湿地总量管控不到位问题,2个县林业部门开展调查监测和监督检查,实现闭环管理。二是对森林公园被违规占用问题,1个县林业部门向市林业局申请将相关地块调出森林公园范围,依法依规解决土地占用问题。
4.关于绿色通道品质提升行动方面,对项目存在违规超进度请拨项目工程款、绿化养护工程未按规定验收等问题,2个县林业水务部门按进度拨付工程款、退回多付养护经费等整改问题金额503万元。
5.关于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拨付绿美河源生态建设资金进度较慢问题,1个部门已拨付资金0.5亿元。二是未及时发放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问题,1个县及1个镇足额拨付资金0.16亿元。
三、存在不足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有部分立行立改问题到期未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原因主要有:一是部分县区、部门受财政资金紧张、施工周期等现实因素影响,未能按计划推进整改;二是一些单位需提高整改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预判,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三是贯通协同合力仍需加强,对一些跨部门、整改难度大、进展较慢的问题需加强上下级、部门间的整改联动,共同研究推动解决问题。
市政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由市审计局加强对后续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一是压实责任,继续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加强督查,审计机关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把关,通过督查督办、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被审计单位找准问题症结,抓好整改落实。三是标本兼治。推动被审计单位举一反三,对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深入分析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缺陷,及时完善制度规则、堵塞漏洞。四是科技赋能。全面推广使用审计整改智能管理系统,形成便捷高效、数字智治的审计整改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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