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5日在河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我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林涛书记、国森市长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强调要扎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压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促进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坚持重要工作专门部署、重点环节专门协调、重大事项专门督办,强调要坚决扛起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以整改成效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一年来市领导先后作出5次批示,要求狠抓整改。市审计局向各部门各单位印发整改问题清单,积极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防范重大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全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一)审计机关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责任。审计机关始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抓实审计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充分发挥审计“查病、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积极构建更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强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双监控”,开展全市审计整改2轮专项检查。严格落实清单制度和分类管理,认真梳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细化事项362项问题,及时发出37份整改督办通知和204份整改清单,分解细化整改事项,逐一明确责任、目标和要求,做到不重不漏、全程可溯、闭环管理,实行一张清单跟到底。优化整改工作流程,加强整改指引,推动整改成效全面提升。
(二)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被审计单位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找准症结、细化措施、紧跟进度。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审计整改工作列入工作重点任务,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多次召开会议对审计整改作出具体安排,全力抓好整改。各被审计单位按照分类施策的整改要求,对立行立改的问题,第一时间纠正和严肃整改;对分阶段整改的问题,科学制定整改计划,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对持续整改的问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持续推进落实。如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单位结合审计查出的问题,分别采取召开审计整改专项推进会、专题调研、跟踪督查、通报约谈、组织培训等方式督办整改。
(三)有关主管部门抓好监督管理责任。市有关部门通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印发文件、成立专班、督办提醒、实地调查等方式,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开展整改。更加注重系统思维和举一反三,不少主管部门主动开展行业内“经济体检”,对普遍性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实现标本兼治、规范管理。如市水务局通过审计整改建立防洪工程管理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水土保持统筹协调机构、工作联动机制;市国资委健全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方面制度4项;市林业局将审计整改和森林督查有机结合,积极推进涉林案件整改。
(四)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审计整改。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审计整改情况列入法治河源建设考核内容开展年度考评,市政府将重要审计整改事项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市审计局积极履行审计整改监督检查责任。通过现场检查整改措施、成效和存在问题,认真把关审核整改结果,切实强化被审计县(区)、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意识,持续推动整改到位。同时,建立整改事项台账,全面落实“挂销号”制度,通过发送整改督促文书、问题清单、对账销号和整改督查等,及时跟踪督促各项整改工作任务的落实。
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8个方面中重点关注的121项突出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分别有102项、14项、5项。截至2023年2月底,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有94项(占92%)已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有4项已整改到位,其余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有1项已完成整改,其余问题已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计划。审计查出问题共涉及金额83.51亿元,已整改82.81亿元,金额整改到位率99%,其中:市级财政通过收回结余资金等整改45.37亿元,市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加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等整改9.56亿元,有关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加快分解下达、归还原渠道、加快拨付等措施整改21.87亿元,通过调整账目、追回违规发放资金等措施整改6.10亿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8项。
总体来看,今年的审计整改成效明显,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取得较大进展。其中,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审计指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社会保险基金、重大政策、乡村振兴等审计指出的问题大部分已按整改要求得到落实,其余问题整改工作也在持续推进中。主要情况是: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方面。应整改问题28项,25项已整改到位,整改金额74.33亿元,完善相关制度4项。
1.关于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22项,20项已整改到位,1项分阶段整改类、1项持续整改类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通过切实压实业务主管部门责任,加快提前下达资金列入预算流程,严控预算编制、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加快推动债券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规范审批程序、及时将资金分配下达和清理收回资金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73.99亿元。
针对“三保”资金管理不到位等2项问题,相关部门采取加快报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造册表、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力度、完善经营者的相关信息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2.关于中央及省级直达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4项,3项已整改到位,1项立行立改整改类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通过归还资金原渠道、加快拨付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3343.55万元。
针对1个县区未及时将845万元校舍安全保障机制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解下达至资金使用单位、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支出数据不准确问题,采取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加快资金支付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3.关于部门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2项,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上缴财政、开展内部审查、约谈相关人员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137.41万元。
(二)政府投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方面。应整改问题5项,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金额4.73亿元,完善相关制度2项。
1.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2项,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制定并印发相关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追回多计工程款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2.96亿元。
2.关于市区污水收集系统跨新丰江河管道工程建设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3项,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完善手续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1.77亿元。
(三)民生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方面。应整改问题21项,18项已整改到位,整改金额6178.71万元,完善相关制度3项。
1.关于社会保险基金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5项,4项已整改到位,1项立行立改整改类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通过追回违规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和医保基金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330.11万元。
针对违规向3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发放求职补贴0.35万元问题,采取电话短信、发送通知书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2.关于粮食安全和粮食购销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6项,14项已整改到位,1项立行立改整改类、1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通过制定或完善相关制度、复耕复种、追回利息及税费、出租收入上缴财政、补缴税费、调整账目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5848.6万元。
针对1个县区耕地管理不到位,造成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收取逾期提货罚金90.94万元等2项问题,采取开展核查、发催缴函及采取法律程序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方面。应整改问题13项,11项已整改到位,完善相关制度5项。通过查询社保参保信息、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方式,完善跟踪服务和管理工作;将城市停车设施经营者、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未按规定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3个县区未按规定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具体实施细则及收费标准问题,采取印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编制领导小组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五)资源环境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方面。应整改问题9项,4项已整改到位,完善相关制度5项。通过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的相关实施方案、加强森林巡护工作、复垦复绿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国有土地利用管理不规范,违法用地整改不力等5项问题,采取完善用地报批手续、下发违法停止通知书、拆除违法建筑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六)乡村振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方面。应整改问题15项,14项已整改到位,整改金额2亿元,完善相关制度4项。
1.关于扶贫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6项,5项已整改到位,1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通过重新确权登记、加强项目管理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8456.61万元。
针对部分资产运营、项目建设效益不高问题,采取聘请第三方绩效审计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2.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问题。应整改问题4项,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逐户上门核实、主动排查、分批次发放补贴、边缘易致贫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等措施完成整改。
3.关于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问题。应整改问题5项,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约谈当事人、规范招投标行为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1.16亿元。
(七)国有企业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方面。应整改问题4项,3项已整改到位,完善相关制度2项。通过完善合同和工程项目相关手续、制定相关内控制度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投资项目建设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决策不规范问题,采取加强资金监管、聘请中介完善项目立项及征地手续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八)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方面。应整改问题26项,19项已整改到位,整改金额1.11亿元,完善相关制度8项。
1.关于部门单位经济责任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4项,10项已整改到位,2项立行立改整改类、2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通过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加强现金管理,控制现金支出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1.07亿元。
针对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未发挥效益、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重新安排使用或上缴财政等4项问题,采取开展存量资金清理、加快项目进度、加强部门沟通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2.关于镇街经济责任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2项,9项已整改到位,2项立行立改整改类、1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通过收回租金、承包款上缴国库、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及使用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430.45万元。
针对未及时追收拆迁安置补偿款180万元并上缴财政;1个街道违规出借资金433.44万元等3项问题,采取追收欠款、上缴财政、召开会议研究等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计划
从整改情况看,部分问题尚未得到彻底纠正。对此,各部门要进一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分类施策、压实责任,拿出真招实招,强力推动解决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是:
(一)在短期内需落实整改的立行立改类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立行立改类问题共8个。如未及时将845万元校舍安全保障机制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解下达至资金使用单位、违规向3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发放求职补贴、出借资金给私营企业等问题,主要是项目进度缓慢、无法联系参保人、走程序提起诉讼等因素,导致整改效果缓慢。涉及问题的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快相关工作进度,尽快完成整改。
(二)在明确阶段计划需逐步推进落实整改的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共10个。如部分乡镇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用于建筑房屋等非农化项目;国有土地利用管理不规范,违法用地整改不力;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有待加强;乡镇有3个扶贫项目未产生收益,绩效不明显,未达预期目标;部门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等问题,主要是存在牵涉群众利益需进一步协调以及土地规划调整需走程序、项目推进较慢等因素,需通过整改予以规范,促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涉及问题的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制定阶段计划,分期分批,逐步完成整改。
(三)结合深化改革需长期推进解决的持续整改类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持续整改类问题共4个。如尚未按规定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违法占用土地整改不到位;“三保”资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主要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尚未完成,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尚不明确;部分图斑历史较久,需进一步进行整理核实;或涉及要走相关法律程序等复杂因素,一时不具备整改到位条件,需在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深化改革进程中逐步解决。涉及问题的各部门各单位要持续跟进整改。
下一步,市政府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和市委部署安排,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要求,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到位。认真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对今天报告的审议意见,按要求及时报送审计整改情况。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