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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10 11:47:06 来源:市审计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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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6日在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去年以来,河源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和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省委“1+1+9”和市委“融湾”、“融深”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市经济平稳运行,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全面加强财政管理,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市财政局强化收支管理,推动财政平稳运行,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8%;加大了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建立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收回机制;深化财政预算体制改革,持续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建立综合预算管理体系,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订《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扎实开展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和财政部门重点绩效评价。

——持续强化重大政策落实,推动释放政策红利。我市积极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出台了《河源市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十七条政策意见》《河源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等一系列配套政策,保障中央和省重大政策落实落细;大力鼓励科技创新,有效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增长,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新成效;扎实推进稳就业工作,2019年我市城镇新增就业36426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21%;加大扶持企业的力度,截至2020331日,13家重点保障企业获得银行优惠贷款33187万元。

——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全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加大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推进力度,脱贫攻坚成效显著;持续推进“6·10”“6·12”救灾复产重建工作,市本级共筹集救灾复产重建资金合计57010.44万元,及时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全力推进灾后重建工作;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截至2020331日,全市共筹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22237.44万元用于疫情防控支出,疫情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有效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各级各部门能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206月底,对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10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4个,整改完成率87.85%,通过促进资金拨付使用、收缴(国库)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924153.3万元;完善相关规章制度68项;处理有关责任人7人。

一、财政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本级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部门深化财政预算体制改革,推动财政平稳运行,实现了收支平衡。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07151万元、总支出995190万元,结余结转111961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787293万元、总支出766944万元,结余结转2034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4465万元、总支出1446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731357万元、总支出684626万元,结余结转46731万元。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基本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预算管理方面

1)财政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一是市财政未将省财政提前下达的涉农资金10213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市高新区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是江东新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支出224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2)市财政局未按规定比例设置预备费,存在应对突发灾害资金不足的风险。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年初预算为835029万元,其中设置预备费5300万元,只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63%,未达到预算法规定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的要求。

2.财政收支管理方面

1)市高新区管委会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828.55万元。

23个单位应征未征非税收入,涉及金额11447.44万元。

3)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731.93万元。

4)市财政将当年无法消化的支出挂账处理,造成少列财政支出98121.27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全覆盖要求,市审计局组织对市本级83个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市级部门预算单位能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工作,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总体上控制较好,有效地促进了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17个单位无预算支出或违规占用项目经费,涉及金额715.48万元。

211个单位存量资金两年以上未进行清理,大量资金沉积于单位银行账户未上缴财政,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涉及金额2095.93万元。

32个单位对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使用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资金长期闲置,涉及金额1519.90万元,其中有120.53万元自2010年闲置,闲置时间长达9年。

2.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

8个单位部分接待无接待清单、接待公函等手续,涉及金额11.54万元。

3.部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17个单位闲置房产或土地未及时处置,涉及闲置资产土地面积39892.9平方米;4个单位外地房产未及时处置,涉及面积1014.85平方米。

25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主要是未实行单车核算或车辆未纳入公务用车平台管理。

4.财务管理方面

126个单位现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库存现金超限额、违规使用现金支付等问题,涉及金额199.15万元。

211个单位债权债务长期未清理,存在资金流失风险,涉及金额260800.08万元。

31个单位对工程结算监管不力,多付工程款20万元,历经9年未追回。

43个单位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涉及金额8.61万元。

51个单位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使用手工记账,未在市级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系统登记。

61个单位违规使用零余额账户,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存入专用单位银行账户,规避财政资金监管,涉及金额25万元。

(三)2019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2019年河源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社会保险基本政策,不断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稳步发展,为社会保障事业做了大量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部分险种的预算执行率较低,且未向市人大申请调整预算。其中:2019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12540万元,当年实际收入77659万元,执行率为69%;生育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0819万元,实际收入为7087.20万元,执行率为66%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方面

1)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未按预算管理规定列支社保基金,影响支出真实性,涉及金额4526.90万元。

2)全市共有2570户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5267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59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38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7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3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72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方面

1)部分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不合规。一是违规向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有5名工亡人员供养子女在满18周岁后仍违规享受抚恤金待遇、涉及金额2.31万元;有3人再就业后仍违规按月享受失业待遇、涉及金额1.12万元;有3个部门继续向5名已死亡的参保人账户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定期待遇,涉及金额7.45万元。二是审核把关不严重复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有3名参保人领取了养老保险待遇,又重复领取应当取消的工伤保险待遇 ,涉及金额8.87万元;有18名参保人领取了养老保险待遇,又重复领取应当取消的失业保险待遇,涉及金额7.60万元。三是违规向7名未达退休年龄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2)市社保局未及时追回超统筹支付的医疗费用,导致98家定点医疗机构挤占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涉及金额8120.82万元。

3)市社保局和各县区社保局对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清理、停发死亡人员医疗费待遇,涉及17人共2.66万元。

4)市社保局因历史原因遗留的暂付款长期挂账,占用社保基金,涉及金额2633.90万元。

4.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使用效益方面

1)市财政局和江东新区财政部门的结余基金存款结构不合理,活期存款余额过大,不利于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一是2019年底市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银行存款416285万元。其中活期存款115585万元,活期存款占比27.77%,活期存款是月平均支出额的6.15倍;二是2019年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活期存款合计31303.84万元,活期存款占比100%,活期存款是月平均支出额的7.42倍;三是2019年底江东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活期存款合计4063.16万元,活期存款占比100%,活期存款是月平均支出额的8.20倍。

2)市社保局未督促银行执行存款优惠利率,涉及社会保险基金账户3个,少收利息178.07万元。

(四)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连平县、和平县201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连平县、和平县积极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支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稳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连平县、和平县未如实编制财政收支情况。

2.连平县、和平县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涉及金额2864.24万元。

3.连平县违规供地,造成土地出让金未及时收回,涉及金额2660.56万元。

4.和平县民政局违规发放医疗救助金,涉及金额18.75万元。

二、“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参加了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能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力度持续加大,取得明显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未发挥应有效益。各县区扶贫和乡村振兴资金闲置,涉及金额56728.48万元,主要包括:扶贫资金10326.78万元,乡村振兴资金46401.7万元。其中闲置1-232377.37万元、2年以上24351.11万元。

2.东源县漳溪畲族乡扶贫资产管理不规范,违规将2台扶贫冷链运输车固定资产登记在合作公司名下,车辆被长期占用。

3.和平县投入4400万元的统筹扶贫项目效益差,导致增加财政兜底负担102.52万元。

4.市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推动落实“三保障”政策不到位。

5.有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资金补贴。

(二)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2018-2019年省级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2018年和2019年全市共收到省级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资金15545万元,截至20203月底,已拨付使用12244.14万元,余3300.86万元未拨付使用。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市86个列入中央环保督察的镇级填埋场已基本整改到位,完成了省下达的约束性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存在结构性矛盾。一方面我市无对应含铅废物和废酸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另一方面我市危废处理运营企业年接收处置量仅为核准处理能力的54.86%,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过剩。

2.东源县危险废物价格管理工作不到位,危险废物的处置价格未列入政府定价管理。

3.市生态环境局对危险废物生产管理不到位,全市有27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未申报登记,267家未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三)农村环境整治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农村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能主动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出台配套措施,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农村人居环境、村容村貌得到了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江东新区、龙川县等5个县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推进力度不够。一是5个县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滞后。如截至2019年底,源城区需建设分散式污水站点25座,已完成12座,在建13座,完成率48%;江东新区需建设27座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5座,完成率18.52%;龙川县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自然村765个,完成率为59%。二是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建设推进不力。如龙川县有2个村公共卫生厕所仍未开工建设;紫金县未制定农村公厕管护办法,部分公厕无人管护,形成农村新的“污染点”。三是垃圾转运、处理设施未按时完成建设或投入使用。如源城区部分垃圾中转站未正常使用,导致垃圾未能正常转运处理;龙川县麻布岗镇垃圾处理厂目前仅完成了无害化填埋场可研性报告、规划选址和用地测绘,未能按时在2019年底完成建设。

2.源城区、紫金县等5个县区未全面落实“三清三拆三整治”环境整治工作,截至20203月,仍然存在破旧泥砖房尚未拆除、垃圾随处堆放等情况。

3.和平县、连平县等4个县区资金闲置,未及时发挥效益。截至201912月,4个县区共有94299.45万元财政资金留存财政部门和用款单位,未及时拨付使用,其中16824.74万元闲置时间超过一年。

(四)政府债券资金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市本级2019年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县政府重视政府债券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债券限额分配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市、县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滞后。如2019年全市新增债券资金53270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319143万元,支出率为60%

2.市、县财政部门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市住建局等3个单位未及时跟进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导致资金闲置,涉及债券资金7345万元;二是市土地储备中心等3个单位部门未按规定程序调整债券资金用途,涉及金额24386万元。

3.市土地储备中心未完善市区土地储备项目收支计划,有9个项目未纳入土地储备项目收支计划而使用了债券资金,涉及专项债券85500万元。

三、绩效审计情况

(一)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对全市2017-2018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创新体系,集聚创新要素,提升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新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不规范。截至20196月底,20172018年省级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8944.69万元,仍有2865.72万元未拨付或用款单位未使用。

2.源城区等7个县区配套资金未按要求对应配套到位,涉及金额1222.8万元。

3.科技部门对部分企业申报高企培育认定等项目资料审核把关不严,有5家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存疑,涉及补助资金220万元。

(二)2019年“6·10”“6·12”救灾复产重建重大工作部署落实及资金和物资筹集管理使用跟踪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河源市“6·10”“6·12”救灾复产重建重大工作部署落实及资金和物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第一阶段(截至20197月)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灾情发生后,我市高度重视抢险救灾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7个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组指导县(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全力抢修受损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截至20197月,全市转移人口53989人、集中安置人口10783人。同时,我市灾后重建工作有序开展,截至2019731日,市本级共筹集救灾复产重建资金合计57010.44万元,支出合计10264.82万元;全市共有94个灾后重建项目列入了省市扶持项目,申报投资总额24.76亿元,截至2019930日,有31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市本级、江东新区应急机制体制不完善。一是机构改革之后,市应急管理部门职能整合不到位,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不够完善;二是江东新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完整,造成应急管理工作开展不畅;三是市财政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未按规定足额设立用于应急救灾的预备费,影响突发灾情后资金的快速保障。

2.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救灾物资储备方式单一,救灾物资储备数量、品种不足,对救灾物资未建立进销存账进行资产会计核算,脱离财务监管,信息化管理水平低。

(三)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2019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2019年度河源市各县区共收到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4644.5万元,截至20203月底,已拨付使用2904.93万元,余1739.57万元未拨。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区政府较为重视学前教育,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增加幼儿园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紫金县等3个县区未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未按要求建立健全相应协调机制及编制专项规划。

2.源城区、连平县未能完成绩效目标。截至2019年底,源城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1930人,占比为6.47%;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为14522人,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覆盖率为55.17%,连平县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3861人,占比为30.84%。以上均未达到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38%以上、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覆盖率78%以上的绩效目标。源城区公办幼儿园9所,占全区幼儿园数量的7.38%,远低于公办幼儿园占比30%以上的目标。

3.2个县区幼儿园项目建设进度慢,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涉及金额1103万元。

(四)涉农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2019年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2019年度河源市本级和6个县区纳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02412万元,截至201912月底,全市还有涉农统筹整合资金106911.9万元未拨付使用。审计结果表明,我市重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市政府及各县区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定方案,有效推动了相关涉农项目实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除和平县外,市财政局及其他5个县(区)财政部门均未按规定制定本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

2.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未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造成未在规定时间下达约束性任务和绩效目标,截至201912月底,全市约束性任务资金拨付使用了56926.67万元,仅占约束性任务总资金量117783万元的48%

3.源城区、东源县部分涉农资金未按照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以拨代支”直接拨到项目实施单位实有账户或共管账户,脱离国库监管,造成资金闲置,涉及金额8999.28万元。

(五)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2019年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2019年全市医疗救助资金收入24957.98万元,当年支出15124.97万元,年末累计结余9833.0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财政、医保、社保部门基本能及时拨付分配资金,绝大部分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较好地发挥了医疗救助资金应有的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和平县等3个县区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累计结余数额较大。其中:和平县累计结余1991.63万元,占当年筹集资金2426万元的82%;紫金县累计结余2944.32万元,占当年筹集资金4670.51万元的63%;龙川县累计结余1039.42万元,占当年筹集资金4000.66万元的26%

2.市财政局和3个县区财政部门未按规定在福利彩票公益金本级留成部分中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涉及金额648.72万元。

3.源城区未按要求上划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资金198万元。

4.连平县、东源县办理医疗救助不及时,导致部分困难群众未能及时获得医疗救助。

四、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医疗系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医疗系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地区、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个别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医疗系统清欠台账、未制定清偿方案和清偿计划。

2.个别单位推进医保基金结算制度改革不力,未按期完成医保基金清算工作。

3.个别单位未按月预结算医保基金,导致医保基金支付管理混乱,涉及金额13305.07万元,存在较大资金风险。

(二)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2017年至201910月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全市各级各部门重视就业创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创业、稳就业”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市人社局向13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职业培训补贴1.44万元。一是向2名财政供养人员发放技能晋升培训补贴0.56万元;二是有4家定点培训机构为11名不符合年龄要求的培训人员申领客家菜师傅培训补贴,共计0.88万元。

2.市人社局对定点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审批把关不严,2个定点培训机构办学条件不合格。一是2个培训机构师资不符合标准,教职人员配备不足;二是1个培训机构培训场地不达标。

3.稳岗补贴覆盖面小,小微企业受益率比例低。2018年市直符合申领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共1991家,当年实际申领补贴的企业124家,申领率6.22%;当年发放稳岗补贴554.81万元,占符合条件的全部企业可获补贴总额869.43万元的63.81%。其中,申领补贴中有3家小微企业,仅占符合申领条件37家小微企业的8.10%

五、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审计情况

(一)国有资源管理方面

市审计局组织对2019年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和市区土地资源利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区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不断加大,土地闲置费收入大幅增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市自然资源局未按规定对逾期未建设土地进行清理,涉及土地面积32万平方米。

2.部分国有企业对国有土地管理不到位,存在未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被违规占用等问题,涉及国有土地面积35.71万平方米。

3.市区户外广告管理混乱。一是有关单位未按规定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未能强化对市区户外广告资源的管理;二是有关单位未履行财政评审和公开招投标程序,直接委托企业设置市区道路灯柱挂旗广告,导致财政收入流失。

(二)国有企业管理方面

市审计局组织对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2018年度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国资公司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及市国资委决策部署,全力保障企业经营管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盘活企业闲置资产,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产管理不到位,造成资产存量不清、产权混乱、账实不符

1)未将资产纳入单位账目统一核算,形成账外资产,涉及土地面积74289.7平方米。

2)未对购买的土地房产进行权属变更登记,涉及面积17742.81平方米。

32个建设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一是朱门亭市场重建工程建筑总面积3532.31平方米,中标价633.13万元,201712月前完成了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审核,截至20198月底,该工程仍未结转固定资产。二是办公楼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36平方米,账面总投入669.6万元,20131月交付使用,截至20198月底,仍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结转固定资产。

2.未及时追收租赁收入和代垫税费,涉及金额432.61万元。其中租赁收入9.5万元,代其他公司垫付税费423.11万元。

3.现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大额现金结算现象,涉及金额18.85万元。

六、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东源县蓝口镇等12个乡镇(街道)自然资源资产保护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镇街能认真贯彻生态发展理念,推动落实各项资源环境保护措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10个镇街违法用地整改处理不到位,涉及面积246.76亩。主要是存在未及时发现处理违法用地行为、对违法用地行为整改不到位等情况,耕地建房现象比较普遍,仍得不到有效遏制。

(二)3个镇街履行耕地保护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涉及面积312.93亩。一是2个乡镇未批先征土地312.17亩;二是1个乡镇政府非法占用水田0.76亩。

(三)7个镇街森林资源保护不够到位。一是2个镇街存在毁林行为未被查处现象,涉及面积9亩;二是5个镇街森林防护工作不到位,辖区内发生多起违规采伐林木、违法占用林地、森林火灾等案件,涉及面积303.97亩;三是2个乡镇未及时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基本农田保护资金共299.27万元。

(四)7个镇街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是3个镇街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未能投入使用,未发挥应有的效益;二是3个镇街河长制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所负责河流存在较多环保问题;三是1个乡镇对企业污水排放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四是1个乡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不够到位,存在饮水安全风险。

七、乡镇(街道)审计财务收支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紫金县义容镇等12个乡镇(街道)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乡镇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经济和各项民生事业发展,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12个镇街决策制度不够健全完善、执行不到位,存在违规决策等现象,涉及金额3041.17万元

(二)9个镇街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会议费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863.58万元

(三)10个镇街内部管理混乱,存在超范围超限额违规大量使用大额现金、现金库存过大、借款票据等抵顶库存现金等问题,涉及金额75484.29万元

(四)5个镇街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存在规避招标、工程结算未经财政评审、未办理竣工验收等问题,涉及金额13579.55万元

八、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管理有待加强。如部分部门尚未树立“预算源头管控”的理念,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细化,仍存在部分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无预算支出、占用项目经费等问题;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不够到位。如部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国有资产管理缺乏有效监督,导致出现财政收入流失、形成账外资产或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三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如部分部门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不够重视,推进工作力度不够,工作要求不明细,文件精神传达不到位、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或执行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仍有发生;四是镇街党委政府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如尚未树立责任意识,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工作力度不够,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不到位、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违规占用耕地林地等问题时有发生。为此,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不断提升预算执行效果。一是要做实、做细、做准预算编制,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抓好预算源头管控;二是要规范非税收入收缴行为,保证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做到应收尽收;三是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和“节支就是增收”的理念,压减一般性支出,建立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一是集中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全面梳理国有企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和房屋资产,及时处置盘活闲置资产,增加财政收入,发挥国有资产应有效益;二是要严格规范财政专户设置和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管理以及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定期清理存量财政资金和往来账款,加大债权追收力度,防止财政资金流失;三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合理、高效使用,避免损失浪费。

(三)深入贯彻重大政策措施,促进高质量发展。一是要做好政策衔接,及时出台配套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省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二是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创新企业投融资模式,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焕发市场主体新活力;三是加快推动相关扶贫政策措施精准落实,进一步增强落实乡村振兴政策的责任意识,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进一步提高镇街党委政府的履职能力。一是要坚决、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推动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做到依法行政;三是要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责任,提高属地管理责任认识,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工作力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新冠疫情发生后,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我市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各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市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21887.44万元,为打赢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资金和物资保障。我市审计机关审计查出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等3方面的问题共12个,涉及问题金额16692.48万元。截至20207月,已督促整改问题共10个,整改完成率96.9%,整改问题涉及金额16172.65万元。具体如下: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方面,督促及时分配使用疫情专项资金1133.79万元;二是捐赠款物方面,督促及时拨付捐赠资金38.86万元;督促有关单位规范捐赠程序,完善捐赠物资台账;三是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方面,督促规范优惠贷款秩序,避免获得多家贷款的企业再次享受地方财政贴息的优惠政策,涉及贷款金额15000万元。

本报告反映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分别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对违法违纪的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正在整改落实中。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督促整改,并向市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河源市审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省委“1+1+9和市委“融湾”“融深”工作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为推动我市建设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建设“两个河源”,同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