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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2019年第四季度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20 10:32:31 来源:市审计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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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的规定,以及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对全市2019年第四季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五县一区就业创业和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级审计机关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各县区、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就业创业和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具体政策措施和办事指南等,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各县区积极落实职业技能晋升培训、就业见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稳岗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客家菜师傅”人才培养计划等政策,促进本地区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但审计发现,部分地区、部门单位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县区人社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向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发放补贴、贷款贴息等,涉及金额215.11万元

1.东源县向2个不符合条件企业发放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94.38万元。

2.源城区向5名不符合条件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贴息贷款84万元。

3.紫金县向1个不符合条件企业发放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5.74万元;向不符合条件的39名个体工商户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30.69万元。

4.龙川县技工学校为5位未参加培训人员、1位不符合条件人员申请了培训补贴,金额共0.3万元。

(二)龙川县、紫金县对职业技能鉴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6.69万元

1.龙川县职业技能鉴定所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费12.54万元未开正式票据,未记账反映。

2.紫金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费4.15万元未开票据,未实行开票与收款分离,未记账反映。

(三)未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1.紫金县人社部门对就业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公开各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

2.源城区人社部门对受影响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信息公示时长未执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的规定。

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区、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积极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截至201912月底,本次审计反映的问题中,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追缴了东源华溢陶瓷有限公司、东源县供销合作联社94.38万元补贴资金。其他问题有关责任单位正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