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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30 11:16:10 来源:中共河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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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取得良好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绿色崛起迈向新高度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列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市委全会报告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政府立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健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举办2025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报告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主体班次专题课程。组织我市市政府机构正科职以上干部参加2025年党内法规学法集中统一考试,开展2025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成果展示、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河源市“法治宣传进万家”普法项目》等4个普法项目获评2024—2025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工作项目。紫金县蓝塘镇司法所所长代表广东省在2025年全国司法所所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二、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出台《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梳理207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县(区)实施,依法收回行政职权事项5项。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好办”改革,推动226项市级事项前移至我市源城区、江东新区、市高新区办理,各县(区)平均有45项三级联办事项实现县、镇、村同步办理,市、县、镇政务服务事项一门进驻率达90%以上,一窗受理率达97%,政务大厅企业服务专区覆盖率和涉企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均达100%,落地应用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38个,新增13个具有河源特色的“一件事”场景。开展优化产业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建立优化产业营商环境月调度机制并跟踪督办。加大涉外法治工作力度,成立全省首家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河源市涉外法律研究会”,举办我市商务法律服务月政策宣讲暨助推地理标志产品出海培训活动,助力企业“走出去”。我市高新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在2024年度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和重点园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评估中成为唯一一家获评“双优秀”的机构。

  三、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建好用好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完成第二届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选聘工作。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出台全国设区的市首部专门针对农业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地方性法规《河源市农业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出台《河源市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以“条例+决定”的立法创新模式共同守护新丰江流域水质;修订《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有序开展《河源市电网建设和供电服务条例》《河源市燃气管理办法》立法。制定市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成市政府第六届法律顾问换届工作。在全省地级市层面率先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废止、修订与法律法规规章相冲突、限制市场竞争的规范性文件23件。全年审查市政府及市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8件,备案审查县(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2件,审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127件,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119份。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得到省充分肯定,作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代表在全省地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培训班上做经验介绍。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成立市、县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2025年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入企检查同比下降41%,行政罚没同比下降36%,市场主体新增数量同比上升104.32%。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执法“观察期”制度,15个市直部门编制减免责清单,6个市直部门制定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开展水经济产业园“综合查一次”试点工作,实现水经济领域涉企执法检查“一次到位、无事不扰、精准高效”。动态调整乡镇(街道)执法职权下放事项,深化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各县(区)乡镇(街道)基本履职清单中执法事项数量减少140余项。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反电信网络诈骗、养老服务安全、新丰江水库集雨区及重点考核断面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获评住建部2024年度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技能竞赛中获团体一等奖、排名全省第1。

  五、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编制修订《河源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等8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出台《河源市社会应急力量管理办法(试行)》,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全市101个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备482人,镇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和村级应急救援志愿队人数分别为1517人、16824人。落实《河源市应急救援力量快速投送保障机制(试行)》,发挥镇、村应急救援队伍防范应对水旱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重要作用。深入实施《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组织应对大范围强降雨、台风、水库防洪等调度,累计出动188837人次,排查各类风险隐患77524处次,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62398人次,集中安置人口5315人次,未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和较大以上灾情险情,全面打好打赢全年汛期防御战。

  六、健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持续优化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面对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机制,2025年市县两级累计开展“面对面”活动52场,覆盖20个领域主题,带动各级各部门解决群众诉求1563宗。完善12345热线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累计受理群众诉求超50万件,办结率99.97%,满意率99.55%。扎实推进“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全市五县两区县级综治中心已挂牌运作,101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成立河源市民商事务调解中心,受理案件399宗,涉案标的约2400万元。大力推广“五老一贤”“和和来”“榕树下讲法评理”等具有河源品牌特色的调解模式,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9819宗,调解成功9637宗,成功率98.15%。积极发挥仲裁职能作用,受理案件1352宗,标的总额约23.14亿元。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结案200宗。加强信访安全保障,全市受理信访事项7430件,总量降幅排全省前列。

  七、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2025年共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75件,省、市政协委员提案162件,办复率100%。加大财政资金监督力度,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督促指导和检查。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降低涉法涉诉法律风险。优化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和平台建设,拓展和规范重大决策、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范围与深度,依法办理网络渠道群众诉求。提升政务诚信水平,推动省市信用网站修复结果同步,帮助企业免受失信影响907次。发挥政府督查作用,督促推动市《政府工作报告》94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市“十件民生实事”如期完成,及时梳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存在的典型问题并督促整改。

  2025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仍需加强,主要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涉外法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2026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科学研究编制我市“九五”普法规划,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依法治理水平,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