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悉心指导下,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广东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及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河源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民政厅要求,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政法治建设。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全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为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民政执法公平正义、加快法治民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法治河源建设考评,加强民政系统法治建设,为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全面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
(三)推动完善民政领域法规制度体系。
1.依法依规管理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涉及民政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按照程序制定出台《河源市民政局关于提高我市2024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牵头起草了《河源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积极扩大公众参与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及集体讨论程序,确保政策制度与贯彻落实上位法有序衔接。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文件及时进行废止或修订,确保民政领域政策法规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对2020年以来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进行清理,未发现违反违法、违规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废止了3个规范性文件。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等情况,做好民政领域行政权力清单清理核查和动态调整工作。依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职能职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决策及重大事项、工作动态和法规文件等信息及时梳理、主动公开,落实好新闻宣传、政策解读等工作,增强透明度、确保时效性,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在婚姻登记服务一线,利用登记大厅电子屏常态化播放婚姻法律法规资料,以生动形象形式普及结婚登记条件、夫妻共同财产界定等知识,引导树立正确婚姻家庭观念。在养老服务领域,结合养老机构日常检查与安全评估,深入全市66家养老机构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张贴养老法规海报1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增强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力度。在社会救助方面,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精准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发动基层民政力量,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工在低保核查、特困供养审批等入户工作中同步普法,发放社会救助政策明白卡6000余份,保障困难群体依法依规获取救助,知晓自身权益维护方式。
2.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市救助管理站组织开展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举办现场宣传会1场,发放救助管理政策宣传单1000份,宣传引导公众关心支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联合河源红十字会、河源光明眼科医院等爱心企业在客家文化公园西门广场举行“崇德向善依法兴善”主题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面对面宣讲300余人次。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将法治学习纳入民政干部职工培训计划,通过专题讲座、线上学习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年共新增登记成立社会组织73家,注销不合格社会组织6家,确保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建立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等级评估、信用信息公示等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违规社会组织31家,纠正社会组织不规范行为1起,促进了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平安建设工作。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依据,将324家社会组织纳入异常名录,督导95家行业协会商会严格依法依规办会,推行诚信承诺制,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2024年以来,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减轻会员企业负担金额180.82万元,惠及354家企业。
(五)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1.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国务院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要求,行政决策的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逐步提高。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
2.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我局代拟或制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做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同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案件、重大合同及信息公开、信访答复等高频涉法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切实降低法律风险,避免复议诉讼纠纷。
3.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面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和措施清理工作。
4.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机制,长期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在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及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六)不断提升民政行政执法能力。
1.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局共22人考取行政执法证,全面完成行政执法资格证换证工作。组织举办2场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推动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推进综合执法模式和审慎包容监管。将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公墓的检查事项等列入《河源市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本年度我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30家社会组织,跨部门牵头联合抽查3家养老机构,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按要求在行政执法两平台和“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上一年度行政执法案卷全面开展评查,所有案卷均符合规范。
(七)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范围、程序和责任。对涉及民政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重要政策等决策事项,广泛征求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等意见建议。2024年主持召开29次局党组会议,“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局党组集体决策。机构改革后专门成立执法监督科,引进法学专业公务员1名,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现民政业务、事务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确保民政领域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2.切实加强对民政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法治建设与民政业务同部署,年初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民政工作要点,印发《2024年全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部署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局党组常态化集体研究法治工作,强化对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建设的评价检查,将民政法治工作列入河源市2024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检查项目,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3.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制定《河源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河源民生保障系统人员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国家机关网络学法平台自觉学法,在年度学法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参与率、优秀率均达100%。听取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报告,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
(八)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持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指导东源、和平、龙川县按计划完成年度县级界线联检任务。抓好界桩和界线标志物管理维护。持续开展平安河源建设边界工作考评,加强界线矛盾纠纷排查,防范化解边界管理风险隐患。推动界线政策法规宣传和边界文化建设,深化平安边界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边界环境。加强边界(省界)公园建设,依托粤赣线15、17号界桩,打造龙川县细坳镇小参村边界文化园和上坪镇吉祥村边界公园建设。展示边界地名文化建设新成果,体现边界红色文化、历史、人文精神,在做好地名文化挖掘与传承的同时,将龙川、定南、寻乌地名文化宣传与平安边界建设相融合,增强边界双方爱界护界意识,提升界线管理和地名文化宣传效果,营造平安边界良好氛围。
2.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民政领域社会稳定形势,坚持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室值班接访制度。今年以来,市本级接访20批次,32人次。来信36件,目前受理的来信来访已全部办结,各科室(单位)落实落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较好地维护了民政领域信访维稳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存在的不足
(一)民政执法力量的薄弱问题较为突出。随着民政事业的不断发展,执法工作的范围和难度日益增大,专业性法学人才还相对紧缺,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法治培训教育的个性化、精准度和实用性有待提高,民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例如部分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对一些新出台的民政法规理解不深,在实际执法中难以准确运用,导致执法效率和质量受到影响。
(二)法治宣传工作的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但针对性不够强。不同群体对民政法律法规的需求存在差异,例如老年人更关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方面的政策,而年轻人则对婚姻登记、社会组织参与等内容更感兴趣。但当前的宣传方式未能很好地满足这些个性化需求,导致部分群众对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法规政策知晓度不高。同时,宣传的实效性也欠佳,宣传形式多为传统的摆摊设点、发放资料等,缺乏创新,难以吸引群众的注意力,使得宣传效果大打折扣。
(三)民政配套政策体系仍需完善。民政领域的一些执法工作,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专项治理等,往往涉及多级政府、多个部门的职责,目前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充分,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在执法衔接环节也存在漏洞,不同部门执法标准和流程存在差异,导致执法工作难以顺畅衔接,影响了执法的整体效果。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如何满足新时代养老服务需求、深化殡葬改革、推进救助保障方式多元化等民政实际问题,注重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着力提高各级民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认真落实普法责任。贯彻实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重点领域普法,围绕社会救助、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社会事务、慈善事业、基层治理等民政领域各类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法治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民政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引导民政干部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
(三)强化民政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的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执法资格考试和业务竞赛,以考促学,提升执法能力。完善执法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将执法工作绩效、法律法规掌握程度、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指标。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精准定位受众,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增强群众对民政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同。搭建与其他部门常态化的沟通协调平台,明确各部门在民政领域执法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平。
河源市民政局
2025年1月13日
(联系人:莫善何,联系电话:3238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