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考核指标》)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部署,市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检查考核指标》,市府办公室对全市在运行的11家政府网站、66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能够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对日常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大部分单位能及时响应整改,落实到位,运行情况总体良好,符合检查指标要求,但仍有个别单位存在严重表述错误、多次提醒仍未整改、日常运维不到位等问题。
二、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有待提高。本季度检查发现,个别网站及栏目发布的信息因责任单位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信息内容把关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如信用河源网,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运维的栏目。个别单位对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依申请公开文件等非主动公开文件。个别单位存在发布文件落款日期错误的情况。个别政府网站栏目使用频率低,如市交通运输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运维的栏目多次踩点更新。
(二)问题整改落实仍需加强。本季度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对市府办公室日常监测、每周两次监测报告指出的问题仍重视程度不够,配合整改态度不积极,被我办多次提醒甚至公文催办后,仍未落实问题整改,如市民政局、市统计局。
(三)政务新媒体运维全流程监管仍有疏漏。本季度检查发现,个别政务新媒体对稿件内容审核把关不严,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尤其对转载上级部门信息内容的审核工作未落实到位,存在转载上级文件不用落实“三审三校”的侥幸心理,导致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的情况,如市公安局“河源交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公共资源交易”、市农业农村局“河源农业农村”政务新媒体账号。个别单位未认真落实政务新媒体开设、关停、变更的相关流程规定,存在未经市府办公室审核同意私自变更政务新媒体账号主体的情况。个别政务新媒体未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出现未及时清理已超过时效的链接或栏目、菜单栏链接无法访问、菜单栏目长期未更新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内容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要求,常态化开展读网巡网,避免表述不规范、用词不准确、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问题,坚决守护内容安全底线,确保内容权威、准确、及时,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要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聚焦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乡村振兴、规划计划等文件及重要政策,丰富解读形式,拓展解读渠道,提升解读质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要压紧压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各方责任,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工作职责,明确各个环节和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要建立健全督促指导制度,坚持领导带头,以问题为导向,围绕改进方式方法,传导压力,严格把关,务实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产生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良好效果,确保负责的政府网站及栏目、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或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整改。
(三)加强运维管理,提升工作质效。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严格管理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进一步清理整合功能相近、效能不高的政务新媒体。对新开设的账号,严格执行账号开设报备流程,经市府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开设账号,开设后及时发布信息保障运维,并同步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系统”予以确认;对拟关停的政务新媒体,严格执行账号关停报备流程,经市府办公室同意关停后,及时向社会发布停更公告,注销完成后及时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予以确认。要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工作,对微信公众号的菜单栏链接进行定期检查监测,杜绝出现未及时清理已超过时效的链接或栏目、菜单栏链接无法访问、菜单栏目长期未更新的情况。
对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到位,务必见效到位,并于2024年8月9日前将整改情况通过市政府政务办公平台报送市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科。
附件:1.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2.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名单
3..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
附件1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采样时间:2024年04月01日至06月30日
附件2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名单
采样时间:2024年04月01日至06月30日
附件3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采样时间:2024年04月01日至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