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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22 11:06:00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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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动河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部署推动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整改等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下设专项小组;各县(区)依法治县(区)办和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增加49名人员;推动成立乡镇(街道)党(工)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进一步健全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充实法治建设工作力量。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法治河源建设考评;制订《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任务,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河源市普法办获评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我市《法治声音》普法栏目获评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建设引领保障作用有效发挥

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研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制订《法治河源建设规划(2021—2025年)》、《河源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绘就法治河源建设总蓝图。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部署推进,为我市培育“五大产业”和实施“七大行动”,建设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排头兵提供法治保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制发《关于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河源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法治建设“创新工程”,推动基层单位创新工作举措、打造法治建设亮点项目,推动法治河源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持续推进放权强市,依法调整下放行政职权,进一步扩大我市江东新区、高新区、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管理自主权。深入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加快推进市政务云、政务网建设应用和改造升级;标准化建设市政务服务大厅,事项进驻率达91.6%,持续推行“中午不停歇和延时办理”、“智慧政务进银行网点”等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就近办、自助办”,推进300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111个事项实现“市内通办”。全面推行清单制管理,规范编制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市直38个部门公布权力事项5193项;规范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清单,全市共公布行政许可事项1854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省级部门公布的第一批33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打造企业服务专区,提供678项服务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审批“一窗受理”、“全程网办”;整合企业开办事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办理结果物“一窗通取”,市县两级企业开办主要环节基本实现1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行动,减免、减轻企业负担760多万元,惠及企业800余家;积极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出台系列扶持措施,拨付1.2亿元资金用于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我市市场主体连续11个月实现两位数的同比增长率;引导对外贸易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开展法律服务月活动,举办外经贸企业合规建设专题讲座、培训班,开展合规体检,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政府立法工作有序开展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河源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经市委批准后印发实施。进一步加强人大主导立法的体制机制,配合人大完成地方性法规正式项目《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起草和审查工作,加强部门间协调,组织完成《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调研和起草工作。紧密结合我市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确定正式项目1项,预备项目2项,完成正式项目《河源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调研、起草、论证、审查工作。加强立法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反馈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政治协商和社会团体的参与作用。加强项目论证评估制度,印发《河源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加强规章的评估论证工作,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进一步完善政府规章的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五、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

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断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制度,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法对61件政府重大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进行法律把关,有效避免政府法律风险,保障政府正当权益。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22件,各类请示、方案及其他政策措施220件,避免政府重大决策违法。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为政府重大合同、重大决策把好法律关,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05份。将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河源建设考评,市县镇三级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及时修订《河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布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明确52个单位或部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体资格。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共审核(审查)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71件,确保应审尽审。严格按照“有案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共审查63份县区政府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驻班律师协审机制。指导督促各县区加强对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推动落实“提级审查”机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面梳理排查与新行政处罚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计划生育的政策精神不相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涉及行政处罚、计划生育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市共1253名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全市镇街共办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1548宗。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三项清单811条、行政执法结果43778宗;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市法制审核人员占执法人员总数的5.38%。持续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印发《河源市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方案》《河源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问答手册》,组织市县镇三级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广东省《行政处罚法》学习辅导会,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加快上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率先在粤东粤西粤北实现市县镇三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上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全市269个行政执法单位、2491名执法人员实现线上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资格及证件管理,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在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上线使用率100%。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与文书格式,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专项监督执法和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全市矿山“以案促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集中“清漂”专项行动、打击“蚂蚁搬家”式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河湖“清四乱”行动,开展森林督查、打击毁林、2020年森林督查“回头看”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铁拳”行动、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机构整治“蓝天”行动、春秋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行动等,有力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

七、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群众法治获得感显著增强

建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面对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机制,召开4场“面对面”解决问题座谈会,一大批“看病难”“饮水难”“上学难”“出行难”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获得社会广泛好评。启动“矛盾—化解—维稳”综合治理一体化平台建设,率先在全省地市设立涉法涉诉接访窗口,成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打造“老吴调解工作室”个人调解品牌,推广“警调对接”工作机制和“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仲裁服务发展、化解纠纷作用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7709宗,调解成功率99.2%,2020年调解案件7672宗,调解成功率98.2%,调解案件数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较上一年度上升0.48%和1%。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效能持续提高,全市共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486宗,审结1424宗,涉及劳动者1817人,涉案金额7608万元。全市信访态势平稳可控,信访秩序持续向好,群众对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的满意率不断提升;网上信访成为群众高效便捷的信访主渠道,占全市信访总量57%。进一步提高12345热线服务质量,升级改造热线信息化平台,完成热线归并和优化整合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监督渠道。

八、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依法正确行使行政权力

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1宗,受理222宗,结案185宗。持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出台《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建立行政应诉失职情况定期统计通报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1年10月19日,一名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案件1宗,展现行政机关负责人从“出庭”到“出声”、“出力”的转变,为推动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政策跟踪、财政、公共投资、民生、资源环境、农业农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领域的审计,突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共完成审计项目42个。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河源市人民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4126条,出版《河源市人民政府公报》14期,发行纸质公报42000份,并在市政府网站同步发布电子版;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共发布解读材料75篇,规范性文件解读比例为100%。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纳入城市信用监测范围,密切监测政务诚信状况,每月收集进展情况,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推进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在“信用河源”网站开设“政务诚信专项治理”专栏,及时发布政务诚信治理和廉政建设动态。

我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续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工作仍须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力度有待加大,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合力有待加强,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案卷质量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不作为、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行政应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相关工作制度建设有待健全完善,存在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观念有待加强、应诉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2年,我市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工作部署,积极谋划推进新发展阶段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奋力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转变优化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持续完善政府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四是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实施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行动。五是加强对宪法法律的学习宣传,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