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专栏 > 结果公开 > 落实情况公开
河源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获肯定
发布日期:2021-07-16 09:12:4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为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河源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及省、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协调机制相关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对农村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栋)并初步判断存在风险的73户经营户进行重点排查整治,于6月27日如期、全面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在近日召开的河源市市直城建系统调度领导小组2021年第十次会议上,充分肯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突出重点,大力开展整治。根据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辖区管理原则,对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工作会议办公室通报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并初步判断存在风险隐患的73户经营户进行逐一排查核实,做到一户一档,经实地核查,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查处;对无证或超范围经营的,抄送给行业主管部门予以查处;对有照从事经营的,先责令停产停业,口头责令变更经营地址或注销,对不配合的发出书面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执行的,根据住建部门的鉴定书,认为经营场所发生了变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吊销。据统计,自开展整治行动以来,共发出书面责令整改通知书43份。

  二是强化沟通,及时处理整治难点。在整治工作中,市市场监管局加强与市住建部门的对接,随时掌握73户经营户的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将进展情况通过本系统工作群反馈给各县区局,对进度较慢的县区局立即进行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处理方案。同时,各县区局也注重加强与当地党委镇政府的沟通与信息对接工作,多方共同发力,及时处理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三是强化督查,确保整治效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落实督促各县区市场监管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日常监管工作中,把督促整治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整改工作作为其中一项督查内容,尤其是对采取“迁出人员停止使用”整治措施的,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杜绝农户再次使用经营的行为发生,确保整治效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黄新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