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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20:16:0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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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河源市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电子版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金融工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富民街2号金视大厦5楼(507);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30006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河源市金融工作局认真学习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系列制度,指定机构、人员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市金融工作的业务,深化全市金融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拓宽工作简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公开方式,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升服务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信息的需求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45条,其中组织机构4条,规范性文件0条,工作动态信息30条,公示公告7条,财政信息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宣传的时效性不够强,对公开本局产生的政府信息的时间还不够迅速及时。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未能将所有产生的政府信息按规定进行公开,公开政府信息的覆盖面不够宽,未能更好满足公众对金融类政府信息的需求。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全力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补足短板,狠抓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向深度延伸、广度拓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广泛性。二是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科室与内部各科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科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三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金融工作业务信息也全部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五是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


河源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