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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林业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22 12:16:1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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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市林业法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林业法治建设,现将河源市林业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林业局按照《法治河源建设工作规划(2017-2020)》(河委办发﹝2018﹞8号)等文件要求,围绕林业生态建设中心,以加强依法治林、保护生态发展为目标,扎实推进我市林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建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法治政府建设总抓手,分管负责同志抓常态,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各科室相互配合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印发《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指引,依法治林得到有效规范。二是履行局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将法治建设融入林业日常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林业工作要点,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林业法治建设重要事项,做到抓林业业务与抓林业法治建设并重,逐条逐项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人责任人职责方案》要求,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抓法治建设引领示范作用。三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三会一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将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林业工作。

    (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务服务规范化。一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改革后,园林绿化、恐龙化石保护区等管理职能划转林业部门,我市林业系统及时根据职能划转情况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利用政府门户网、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等网站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定《河源市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制度》,对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申请,从法律法规、生态公益林管理、国有林地管理等多方面严格把关,充分听取相关科室意见,科学合理使用林地指标,优先保障民生基础设施项目,既确保了项目申报依法依规进行,又最大程度满足了我市重点项目林地使用需求。积极配合省政府开展行政权力事项压减工作,无条件承接省林业局委托、下放、重心下移等行政权力事项,提前谋划、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确保权利事项有序衔接。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政务服务“十统一”工作为基础,迅速组织全市林业系统编制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完善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全面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要素与国家及省级统一。三是积极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为高质量通过国家、省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我局完成了一网通办、即办、单点登录率、自助办率等政务服务指标整改任务,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对持续优化我市涉林审批事项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助力打赢防疫攻坚战。一是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放在突出位置,多措并举坚决打赢防疫攻坚战。成立了河源市林业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了野生动物执法检查和监测、公园广场疫情防控督查、局机关疫情防控宣传等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将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融入日常疫情防控工作中,全面落实林业疫情防控职责。严格做好公园广场疫情防控, 对城区43个公园广场进行网格化巡查管理。成立市区公园广场疫情防控督查组,抽调局机关各科室干部职工组成8个督查工作组,驻点公园广场开展游客疏导、防控知识讲解、佩戴口罩劝解、督促指导第三方做好消杀等工作,有效避免了人群聚集、疫情传播。二是严格清查整治。我局执法检查人员联合市场监督、交通、公安等部门对全市各辖区内集贸市场、酒楼食肆、野生动物繁育场所、野生动物活动区域开展集中清查整治行动与涉野生动物违法案件常态化打击工作,推动打击整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纵深发展,对入粤车辆是否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行检查,加大野生动物执法检查力度,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筑牢野生动物流通的省际防线,守好入粤北大门。目前,我市已完成省公安厅“飓风2020行动”野生动物专项行动的任务指标,我市在全省公安机关“飓风2020”考核野生动物专项排名并列第一名。三是开展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在全省率先开展在养野生动物转型转产补偿处置,据统计,全市285家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殖场全部妥善处置,处置陆生野生动物57859只(条)和蛇类等108559.7千克,落实补偿资金2620.8万元。全市220户人工养殖陆生野生动物贫困户已全部转产,贫困户养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已全部处置到位,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展。

    (四)强化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行政决策科学性。一是执行“三重一大”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市林业局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将“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范围,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会前熟悉议题、会上发表意见并逐项表决、会后形成会议纪要,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得到有效监督,民主集中充分发扬。二是聘请法律顾问。我局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合同、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多方面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并对重大行政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三是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对需征求意见的决策事项,决策前通过政府门户网严格履行征求公众意见程序,把公众反馈的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依法行政,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一是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能按照行政执法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行政案件,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量罚适度,依法履职能力明显增强。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涉林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特别是非法占用林地及野外违规用火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善于运用违法典型案例警醒社会群众,林业执法队伍威信与公信力大大提高。今年以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涉林违法犯罪330宗(刑案94宗、林业行政案件236),查结313宗,林业行政案件结案率100%。二是强化林木种苗执法力度。我市对辖区内育苗单位进行林木种苗质量抽查,累计抽查育苗/用苗单位22个,抽查树种17个,苗批90个,均有“两证一签”且档案完整,未发现有制售假冒伪劣种苗违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充分利用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信息,同时积极完善公示平台执法主体等信息,全力推动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河源市林业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监管目标任务及分工任务,构建了市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组织架构,建立完善年度“一单两库”,编制了《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库》,做到了监管平台“立起来、用起来”。

    (六)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市林业局在原有政务公开领导、工作体制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政务公开要求,对政务公开形式、内容、时限、责任主体、公开程序、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等内容作了进一步完善,为政务依法公开提供良好制度保障。明确了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指定了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做到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二是依法主动公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河源市政府门户网“五公开”专栏,准确公开部门预决算、重大行政决策、文件规章、部门动态、重要人事任免等信息。

    (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建议提案办理。我市林业系统能积极配合人大和政协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建议提案内容指定业务科室及时研究,当面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了解他们的真实意图和想法,充分沟通力求对办理工作达成共识,提高办理工作满意度。在提高满意度的同时,能认真落实办理事项,做到既重答复也重落实,确保建议提案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20年,市林业局共办理建议提案8件,其中主办6件,协办2件,已答复8件。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畅通投诉举报监督渠道,及时答复和处理群众在12345平台提出的问题和举报线索,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截至目前,市林业局接收举报及问题反映16件,办理及答复16件,办结率达100%,未发生逾期不办理的投诉件;接收行政复议申请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现一审审判完毕,我局胜诉。三是依法做好信访工作。我市林业系统能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不断加大信访案件组织领导力度。积极推进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提升信访接访业务能力,准确根据信访诉求分配办理科室,迅速组成调查组开展信访问题调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公平公正推动信访问题得到解决。

    (八)增强普法学习,注重学习实效。一是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活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每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做到持续学、跟进学、深入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富有创见的思想观点和重要论述,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林业法治建设。二是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学习活动。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小组学习活动,开展新宪法和新《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集中学习活动,逐段逐句学习,逐条逐项对照,主动检视,找准差距,补齐短板,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印于心、落实于行。制定了《民法典》普法项目表,明确了《民法典》学习内容和计划,组织开展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小组学习《民法典》活动。三加强学法用法制度管理。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法治培训、网络干部培训、发挥讲座等活动,督促完成每年度法律、政策、理论专题学习和学法考试,采用学习时限规定,激励干部职工自觉、深入、全面学法,不断更新法律知识储备,切实提高法律知识素养,并将法律知识运用到林业工作实际中,真正实现依法治林,助推我市林业生态建设。2020年,我局全体在岗在编干部职工均参与省普法办学法考试,参考率达100%。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存在行政执法事后监督稍有欠缺、法治文化建设较为薄弱等不足。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将法治思维和方式运用到日常工作中,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一)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在自媒体和大网络时代的大环境下,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利用网络和媒体宣传影响力大、接收便利、效率高、互动性良好等特点,将林业普法内容拍摄成小视频、制作成图文字画、案例分析等具有创意的宣传素材,植入微信、抖音、主流媒体播报刊登等新型宣传载体中。设置普法宣传互动环节,通过有奖竞答、投票公选等方式颁发奖金或礼品吸引更多市民参与普法活动,增强普法互动性,提高公众学法参与度。

    (二)开展法治阵地建设。依托我市生态优势,借助绿美古树乡村、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小镇、自然保护地等林业资源打造集生态保护与法治建设一体的生态绿廊,将法治宣传教育下移,把林业法治推向基层,提高全市林业法治氛围。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听证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的评估工作。

    (四)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学习培训,督促业务科室按照“引导预期、同步解读、跟踪评估”的要求,将政策解读工作贯穿政策起草、发布实施的全过程。同时,积极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借助其专业水平与独特视角,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