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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22 11:38:56 来源:河源市公安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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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来,河源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积极推动“法治公安行动计划2020”工作落实,不断推进我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努力提升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公信力。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我局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并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在公安机关中引起热烈反响。

  我局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结束后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11月19日下午,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林少威同志在党委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公安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大意义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总定位总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不懈推进平安河源建设。要求各单位把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与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在广东视察重要指示和对人民警察队伍的重要训词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迅速组织全体民警学习,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确保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河源公安机关落地生根。二是要慎终如始、毫不放松地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切实筑牢战疫防线,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心宜居的良好环境。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紧紧围绕“十四五”和2035年经济发展目标提出的要求,谋划和推进河源公安工作,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四是要积极适应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新形势,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着眼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为动力,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和执法公信力。五是要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高公安队伍建设水平,着力打造过硬公安铁军,为打造生态经济发展新标杆、构筑“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新局作出贡献。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0年,我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局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林少威同志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一)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6月5日,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暨推进智慧新法制工作会议,总结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智慧新法制工作进展情况并部署推动“法治公安行动计划2020”,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提升公安执法能力水平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要面对问题挑战,着力攻坚克难,努力在更高起点上深化执法规范化和智慧新法制建设;三要强化组织推进,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落深落细落实。10月16日,组织召开会议部署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智慧新法制各项工作。12月7日,印发《河源市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设立执法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工作。

  带头学习宪法法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主持召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落实党委会会前学法制度,结合会议议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前先行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风险意识。

  (三)围绕公安中心工作,部署推进“法治公安行动计划”一是聚焦主题主线,做好法律服务保障。起草发布《河源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河源市公安局对经济犯罪案件积案清理审核审批办法》,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指引(试行)》,确保打击处置效果和案件办理质量。组建10支执法服务队,建立对口联系机制,全力为全市公安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提供24小时法律服务。二是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针对执法突出问题和重点执法环节,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强化对各重大专项行动案件以及涉疫情案件的质量监控,同时深化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的优势,助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落实“侦查监督工作室”的派出所达70个,占比63.63%。针对受立案改革要求,全面落实群众上门报案“五个当场”制度,在接报案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五个当场”制度内容及投诉方式,年内组织受立案专项执法巡查7次,发现并反馈整改执法问题358个,下大力气解决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违法受案立案等突出问题。三是推进智慧新法制建设,提升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按照省公安厅部署,从服务实战、为基层工作增效减负的角度出发,继续推动12个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示范点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的执法办案场所管理新模式,彻底解决办案区设备维护不到位、视频存储不完全、办案流程不规范等问题。河源继深圳、东莞之后,与广州、珠海、梅州成为第二批试点地区推广警综平台新执法办案系统。警综平台执法办案移动应用的移动审批率已达52.14%,移动警务执法手册使用普及率为61.58%,使用频次率为120次/人。

  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广东省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定期统计有关情况报上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同级党委政法委,严禁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调离领导岗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落实,深入推进教育整顿工作带领全体党委班子成员重温党章党规,在学深悟透上作表率。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政法队伍提出的任务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以及市委“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规矩。“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启动后,迅速动员部署教育整顿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在检视反思上作表率。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局党委坚持惩治腐败不手软,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

  (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一年来,组织民警收看旁听庭审直播并开展《民法典》《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专题培训共122期5600余人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强化办案民警的程序理念和证据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敏感、重大、复杂问题的能力。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关于法制审核人员(含兼职法制员)数量比例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为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工作积极提供法律保障,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

  (七)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发布典型案例,公开销毁毒品等违禁物品,到学校、社区举办专题讲座,出动宣传车,举办街头法律法规咨询与宣传,悬挂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打击电信诈骗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积极筹备迎接实地检查。经过社会公众评议、实地考察和现场评委点评环节,以总分97.45荣获年度评议第一名。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及原因

  今年,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但也存在执法能力与执法权力还不够适应、执法监督管理改革不够到位等问题。认真剖析问题,主要有如下原因:一是领导重视不够。部分领导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抓执法质量工作的重视还仅是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对公安法治建设发展方向和执法质量的要求不太清楚,过问的也少,安于现状,缺乏创先争优意识。对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需要解决人、财、物、场所等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等、靠和观望思想。是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长期没有学习提升,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复杂情况,工作只会用老套路、老办法,现场执法遇到突发问题不会应对、不善处置,在社会舆论面前更是“被动挨打”。执法培训工作与实战结合不紧、针对性不强,基层一线民警缺乏实战实用的培训,无法应对当前变化发展的形势和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是执法监督不够有力。一些县(区)法制部门只注重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审核把关,对数量大但群众反映强烈的小案监督则不够到位,少数办案单位对执法监督还存在抵触情绪,执法过错和执法违纪责任追究过于宽松软,有的甚至“缺位”,该问责的没有给予问责。一些领导对执法巡查工作重视不够,执法巡查尚未发挥应有作用。纪检、督察、审计、信访等部门的监督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紧密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着力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为公安机关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推动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站在公安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的有效载体,是新时期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任务,将深入推进改革列入“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周密部署,细化分工。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严守法定权责边界、加强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创新举措、加大力度,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任务分工、成果形式和完成时限。同时,加强督导检查,狠抓责任落实,定期总结并报送工作成效,以案件靠前审核把关,坚持完善两统一(事前、事中监督)和全覆盖式的执法巡查(事后监督)为抓手,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既定工作任务,有序有效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工作。

  (三)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的作用,使政治处、纪委、督察、信访、法制等监督职能部门在执法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联动,共同研究解决推进改革的分歧难点和工作衔接问题。从改革大局出发,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健全执法问题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认真查摆本系统执法突出问题,推出实用管用的改革措施。

  (四)统筹结合,强化督导。全面依托教育整顿工作,把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与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起来,从人民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执法问题改起,严树教育整顿中暴露出的执法突出问题现状,切实扎牢执法权力的制度笼子。对改革成效突出的单位和民警予以表彰奖励,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对工作进展缓慢、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进行挂牌监督督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真正落实到位,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河源市公安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