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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市场监管局六项措施严厉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20-10-19 18:01:05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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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河源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决策部署,迅速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676人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51家次,农(集)贸市场3260家次,商场、超市3009家次,餐饮单位6201家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16家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4次,监测广告443条次,检查高速公路、车站码头、机场、农贸市场等区域场所广告397条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专项督查5次。行动中,暂未发现我市存在销售使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以市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全链条压实责任。 市局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和率队到县区开展督导检查,研究部署和推进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行动。

  (二)强化注册把关,严把市场准入。通过注册登记系统全面摸排名称和经营范围涉及“江鲜”“捕捞”等字样的餐饮单位和水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底数,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变更或撤销,对今后新增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等字样的企业,严格依法把好市场准入关。

  (三)结合日常监管,全面开展摸查。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立足职能职责,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重点对经营范围中涉及“江鲜”“捕捞”“野生”等字样的餐饮单位和水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农(集)贸市场进行检查,做到“八个禁止”。与辖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市场的开办者签订责任书,监督市场开办者认真执行《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市场管理职责,指导、督促场内经营者建立并执行商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制度。

  (四)启动线上监测,加大打击力度。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督促网络订餐平台经营者开展对经营禁捕流域水产品的自查,要求“美团外卖”“饿了么”等平台落实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抓好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长江野生鱼”等相关菜品的核查监测,及时发现相关违规信息并依法处理。对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线索,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处理。对经营者以“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

  (五)强化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先后3次联合农业、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强化监管执法,以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单位,以水产品为特色的餐饮单位、大型超市等相关河鱼、河鲜交易市场和场所为重点,采取联合执法、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给贩卖交易“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任何机会,彻底斩断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市场销售产业链。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新媒体平台刊发宣传海报图片、在人口密集地悬挂横幅和组织辖区经营户通过LED屏滚动播放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在各办公场所和集贸市场、超市、商场等宣传栏张贴和向广大经营者、消费者进行发放《关于严厉打击市场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政告知书》和《致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广大消费者的倡议书》等方式,同时结合日常检查,积极向辖区市场经营主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守法经营,严禁销售使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截至目前,共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10次,张贴、发放宣传资料21644份,悬挂横幅117条,通过LED屏滚动播放专项行动宣传标语12746条次。

  (市市场监管局 张奕聪 王国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