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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0-05-22 17:19:2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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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相关抽检计划,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对食用农产品、饮料、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糕点、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盐和豆制品等13个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此次监督抽检共计149批次样品,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45批次,不合格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此次共计抽检饮料44批次、调味品2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6批次、酒类15批次、糕点13批次、水果制品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蔬菜制品7批次、肉制品6批次、食用农产品4批、乳制品3批次、食盐3批次、豆制品1批次。此次监督抽检共计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此次监督抽检共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恩诺沙星、孔雀石绿和氧氟沙星,详细内容见附件。

  三、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氧氟沙星: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氧氟沙星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恩诺沙星: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水产动物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最大残留限量应≤100μg/kg。若人体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不适、头痛头晕等症状,产生耐药性,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属于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所列批次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相关批次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

  附件:1.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pdf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