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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5 08:45:32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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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做法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行政审批改革不断深化。出台《河源市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河源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管理办法》等10个文件,行政审批制度不断健全。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涉税登记信息补采集、公章刻制审批等程序,开办时间压至4个工作日,比省要求减少1个工作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现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行政执法事项全覆盖。上市登记便利度排名全省第4。“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改为备案事项全面落实落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先证后核”“承诺许可”审批模式,企业获证平均用时8天,降低时间成本86%以上。简化退出程序,企业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后无需再办理清算组备案登记。将19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二十四证合一”。在市高新区试点推广120项“证照分离”改革,市直36个部门(单位)设置行政审批科,38个部门402项许可全部进驻网上受理平台,36个部门371项许可进驻实体大厅。目前我市发布服务事项294项、入驻中介56家。项目审批事项从原来121减至73项。工程建设领域行政确认类备案事项办理时限减至3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类事项再减一半。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从社会投资项目的180个工作日和政府投资项目的210个工作日均大幅减至平均100个工作日内。二是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推行。实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行政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及其他类别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梳理出135项权责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挂网公开宣传。出台《河源市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严禁设置市场准入隐形门槛。三是市场监管工作逐步加强。对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工程项目招投标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企业黑名单和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制度,事业单位不录用严重失信人员。全面落实《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及“红黑榜”制度。加大企业申报技术改造奖补等专项扶持资金信用核查力度,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四是“数字政府”改革全面推进。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动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及应用,打造全市政务“一张网”,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粤省事”“粤商通”“广东政务服务网”等政务服务平台的宣传推广工作。坚持“全省全市一盘棋”,全面深入对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谋篇布局,对标对表打造与珠三角同等水平的营商环境,推动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五是社会治理方式不断创新。推动市、县、镇、村四级综治中心完成挂牌和升级改造,对全市6158个网格的网格员进行业务轮训。综治信息系统账号活跃度、网格员巡查事件办结率不断提高。全市综治信息系统共上传事件123007件,办结率99.83%。开展一系列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创新项目400多个。六是环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出台《河源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查程序》,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文件审批程序。出台《河源市人民政府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环境与发展决策咨询制度,使决策更具科学性、可行性和操作性。出台《河源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一是政府立法工作稳步推进。制定了《河源市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推进2019年立法正式项目及预备项目工作目前,已完成了2019年立法正式项目,出台了《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完成《河源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规定(草案)》起草工作,推动公众积极参与政府立法。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地方性法规草案都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论证会。二是规范性文件监管不断加强。出台《河源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拟出台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2019共审查各类文件812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机制,加强县区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向省司法厅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0件,审查县区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18件,按规定发出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30个。

(三)依法行政决策机制逐步健全。一是政府行政决策制度不断健全。严格执行《河源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试行)》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立法后评估,修改或者废止一批涉及环保和涉企涉民的规范性文件。出台《河源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规定(试行)》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确保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二是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不断加强。审查重大合同45、重要决策事项129件、出具80份审查意见书,推进依法、科学决策工作

(四)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得到加强。一是司法权运行监督不断加强。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先行审查过滤工作办法(试行)》《河源市检察机关刑检部门关于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的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确保司法权运行得到有效监管。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落实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资源互联、共享与整合。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与公示。“双公示”信息及时推送到市、省和国家相关平台。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库及抽查事项清单。三是纠错问责机制不断加强。出台《中共河源市委员会容错纠错机制暂行办法》,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的失误错误,做到“三个区分开来”,调动干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积极性,支持干部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营造干事创业、宽容失误的环境。

(五)公正文明执法稳步推进。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推进5大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资源。落实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统一编制执法事项清单,加强源头治理。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实现同一领域“一支队伍执法”。环境保护、交通运输领域已完成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并录入“广东省政务服务标准化梳理系统”。贯彻落实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二是重点领域严格执法稳步推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坚持“两人以上、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增强执法透明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序推进,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推广警务综合信息系统,实现案件办理信息化、流水线管理。严格遵守执法法定程序和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和备案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案件信息公开制度。三是“两法衔接”工作稳步推进。深入贯彻《河源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加强“两法”衔接,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已完成省、市、县三级联网,实现网上移送、受理、监督与省级标准一致,达到全国领先标准,实现信息共享。四是执法监管规范性透明度不断提升。推进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应用,在省公示平台开通账户285个,录入各类事项清单1600多个、事项5200多个。健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市直31个具有行政执法权单位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加强罚没收入监督。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预防化解纠纷机制不断完善。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组织召开全市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3次。我市社会矛盾纠纷三级台账共列71宗,化解66宗,化解率94%。共交办257宗重点个案,一批重点个案得到有效稳控和化解。重大决策、重大项目17项,开展风险评估15项,未发生因评估不严谨或决策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案(事)件。进一步发挥医事纠纷调解委员会作用,落实专职和兼职调解员。加强日常排查和专项排查,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市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案件5356宗,调解成功率达到98.6%。二是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加强。积极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8宗,受理155宗、不予受理9告知4宗。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4宗,依法代理市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29宗。制定《河源市行政复议案件庭审规则(试行)》。2018年至今,采取开庭审理方式结案的案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74%129日,市政府领导出庭应诉一起工伤认定案件,以实际行动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三是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强化裁审衔接,打造快捷、高效、便民的仲裁办案新机制,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83件,涉及劳动者1534人,涉案金额4145.29万元,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四是信访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依法分类妥善处理信访问题,重点敏感时间节点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和“零报告”制度。对重点隐患和重点人实施“一案一策”稳控,强化县区督促检查。出台《领导干部开展接访约访工作制度》,建立与上访群众联系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领导挂牌督办。推动镇街创新建立信访维稳工作机制,接待群众来访4675人次,协调督促政法单位依法处理信访事项41件,司法救助79起,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10万元。

(七)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健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等内容。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将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党组会议学习重要内容,作为机关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长期学习主题。全市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工作进一步落实,今年全市注册人数76935人,参考率98.93%,优秀率97.17%。二是宪法宣誓制度全面落实。贯彻执行《河源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三是普法履职评议全面落实。确定市检察院等5个单位为2019年评议对象,并通过社会公众评议开展专家评议团评议,被评议单位均获得优秀等次。各县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也全面完成,连续2年实现全覆盖。四是旁听庭审活动得到落实。举行2019年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启动仪式,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同步进行庭审直播。

我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有待提高,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和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以更高政治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更强担当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政府法律顾问建设规范性文件审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依法民主决策。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审批服务的“势能”“效能”“智能”“潜能”,推动高效便民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