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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04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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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林〔2017〕264号   

市林业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省林业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及《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为指引,围绕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中心,以加强依法治林、保护生态发展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根据《关于报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河法办函〔2017〕66号)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一是健全领导机构。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林业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二是提供经费保障。每年将林业法治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普法宣传教育、办公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开展依法行政的各项行动提供资金保障,确保了林业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行政决策科学性。一是执行“三重一大”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市林业局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将“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全部纳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范围,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会前熟悉议题、会上发表意见并逐项表决、会后形成会议纪要,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得到有效监督,民主集中充分发扬。二是聘请法律顾问。为落实我市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职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合同、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多方面为我局出具了专业法律意见,并对我局众多重大行政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为提高我局行政决策科学性、合法性助力。  

(三)强化规范程序,健全林业规范性文件管理体系。为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林业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进一步发挥林业规范性文件对林业工作的指导作用,推动我市林业法治工作规范化,我局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深入调研,确保文件科学性。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前,我局始终以“深入调研、实地考察、分析研判”为原则,坚持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在充分了解、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代市政府起草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林业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对指导全市林业工作、保护林业生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度,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河源市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及《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其中《河源市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已颁布并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二是规范文件制定程序,提高文件质量。我局根据省、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明确了以局名义发布或由我局拟草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送政府法制部门审定前须严格落实征求相关单位、公众意见、内部合法性审核、内部集体开会讨论等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管理工作,有效避免了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抵触问题的发生,文件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今年9月,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对市政府和本局在1988年至2016年期间制定的林业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向市政府提出拟废止规范性文件21条,拟修改3条,拟保留7条的清理意见。  

(四)强化制度管理,构建科学的林业制度体系。制度体系是衡量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标准,为加快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进程,早日实现依法治林,我局深入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林业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一是制定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制度。为严格管理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我局制定了《河源市林业局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制度(试行)》,制度的执行有效规范了我局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林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高。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有效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先后制定了《河源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发布制度》、《河源市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河源市林业局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以及《河源市林业局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及监督方式等,完善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制定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为进一步强化林业信访工作,我局制定了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复”,有效解决了山林权属纠纷、林场改革职工下岗安置、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众多信访问题,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群众利益,稳定了林区秩序。四是建立行政审批权力监督制度。为降低林业行政审批领域腐败风险,我局对具有行政审批权的科室建立了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设立审批环节风险防控等级,认真排查每一审批事项廉政风险防控点,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贯穿于行政审批全过程。同时,建立了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既维护了被处罚人的权力,又有效防止了行政罚款权的滥用,对行政执法人员起到约束作用。五是建立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我局始终以“依法行政、和谐执法、高效监管”为原则,制定实施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人员执法过错追究制》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这一系列制度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丰富了我市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对依法治林、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推进我市由林业大市向林业强市转变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五)强化依法行政,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我局坚持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抓手,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全体林业人的共同努力下,林业行政执法已步入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一是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委托的组织,不得对外行使执法权。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资格审查程序,严禁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申领执法证。对于符合申领资格的人员,坚持运用“学习教育-资格考试-审核发证”的模式发放执法证。目前,我局从事行政处罚审核的法制工作人员和从事现场调查取证的执法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实现了人人持证上岗。二是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局能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行政案件,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量罚适度,依法履职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蔚然成风。三是依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直以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时,都能坚持“两人以上、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透明度与公信力不断提高,公民对执法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得到保证。能严格履行行政执法中的告知、听证、说明理由等程序要求,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期限和途径,并给予其陈述、申辩的机会,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及救济权利。  

(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一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我局先后制定了《河源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发布制度》、《河源市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河源市林业局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及监督方式,完善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依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公开范围,采取多形式和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林业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公开便民。2017年度我局在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87条,未接到群众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给予违法确认等情况。  

(七)强化建议办理工作,提高人大代表反馈满意率。一是明确分工确保职责到位。在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大代表建议任务交办会后,我局立即组织建议机关科室召开了建议办理工作会议,确定了由建议涉及业务科室提出办理意见,办公室负责协调、衔接、办理及答复的工作机制,分工具体、职责到位,确保了每一个建议“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二是主动沟通汇报确保高反馈满意率。在办理建议工作时,我局注重与人大代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责任领导主动约见人大代表,主动汇报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将办理意见与人大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增进他们对建议涉及工作的了解,争取他们的理解与支持,提高反馈意见满意率。2017年,我局共主办人大建议4件,均已按规定时间办理完毕,人大代表反馈意见满意率100%。  

(八)强化法治宣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建立健全干部学习制度。为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市林业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市林业局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等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不断提高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要求。二是加强法制培训。2017年度,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新颁布实施为契机,举办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通过组织参加各类执法知识培训、自学及执法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提高林业干部法制理论知识、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创新宣传形式。今年,我局在采用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寻找出受众范围广、吸引力强的宣传方式,举办了“森林防火师资库讲师上一堂森林防火公开课”、“森林防火技术实操培训”等活动,提高了全市林业干部森林防火责任意识,也增强了护林队伍护林扑火的实战能力。举办了“把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知识搬进森林”、“森林防火宣传进校园、进社区”等系列面向社会公众的创新型法治宣传活动,真正将林业法治宣传扩面至全社会,我市上下“共学林业法律知识、共管林业生态资源”氛围逐渐浓厚。四是加强廉政教育。2017年度,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我局组织开展了观看《蜕变的心》等警示教育专题片、河北塞罕坝林场先进典型事迹专题学习会等活动,有效引导了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组织了全体党员干部到东江纵队纪念馆接收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锤炼了干部职工的党性,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一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仍需进一步提高,对甄别规范性文件的能力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法治政府建设是实现我市率先振兴发展的坚实保障,是推进我市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自觉将法治思维和方式运用到日常工作中,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听证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的评估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科室对其它科室甄别规范性文件工作的业务指导,提高全局甄别规范性文件的综合能力,解决部分科室对规范性概念理解不清、把握不准的问题;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严格对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内容等多方面进行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依据准确充分、范围明确、表述规范、内容合法。  

(四)继续抓好林业队伍建设。健全和落实林业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加强综合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学习宪法及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行政执法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2017年12月29日  

  

  

  

  

  

  

  

  

  

  

  

河源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发  

信息来源: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