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下半年河源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挖掘计划的公示
为加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统筹占用城市道路挖掘施工,减少道路反复开挖,根据《河源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挖掘计划提前共享机制》要求,挖掘城市道路实行计划申报管理,各管线建设单位要配合市政道路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好各专业管线工程建设,提前报送城市道路挖掘计划。目前,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各管线建设单位报送情况,收集汇总了中心城区 2026 年下半年城市道路挖掘计划,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挖掘计划公示发布后,未纳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审批(应急抢修挖掘不在此计划内),确需整体调整施工时间或有新增挖掘道路需求的,建设单位需在计划占用挖掘路段开工前 30 日内向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交调整申请报告,对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7月22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