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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方案,推进普惠金融发展
发布日期:2017-06-13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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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董伟伟  近日,《河源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下称《方案》)出台,明确提出,将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增强所有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

       特殊群体获取金融服务将更加便捷

       《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建立起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使我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得到稳步提升。

       尤其是在加大对特殊群体金融扶持方面,《方案》提出,将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加大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以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对特殊群体的无障碍金融服务。

       对此,《方案》要求,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收社会资本投入,推广妇女创业、青年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等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业务;推广金融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期限3年以内的贷款,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引导有条件的银行机构设立无障碍银行服务网点,完善电子服务渠道,为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无障碍金融服务。

       基本实现乡镇有机构村村有服务

       《方案》明确提出,要健全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惠金融机构体系,基本实现乡镇有机构、村村有服务,乡镇一级基本实现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巩固助农取款服务村级覆盖网络,提高利用效率,推动行政村一级实现更多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拓展城市社区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显著改善城镇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推动移动支付在各公共服务领域的全面应用。

       《方案》要求,在全市农村地区全面开展农村普惠金融,全面推动建设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信用村、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和乡村助农取款点“四个基本平台”。今年底,各县区全部建成县级综合征信中心,符合条件的村全部建成信用村,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和乡村助农取款点100%覆盖所有村;到2020年,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四个基本平台”建设成果得到广泛应用,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死角全部消除。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