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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意见
发布日期:2017-04-13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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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郝晓楠 通讯员 陈伟勇 前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吴善平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分别与“一府两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进行座谈,就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定权工作制度听取各方意见。

       会上,吴善平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有关事宜进行座谈和交流。吴善平强调,重大事项决定权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强化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落实,从而推动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据悉,中共中央下发文件后,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上级精神和市委的要求,并学习借鉴广州、深圳等地先进经验,结合河源实际,组织起草了《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以进一步规范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职权。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认为,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对界定内容范围,规范工作机制,很有必要,更加有利于人大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地方科学决策。同时,与会人员分别结合各自部门的职能情况,对《规定(草案)》基本原则、重大事项范围、具体工作程序以及采取的监督措施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吴善平指出,制定《规定(草案)》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市委部署和要求,依法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定权工作制度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一项重要举措。他要求,要保障人大依法行使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重大事项的职权,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中心工作;要充分酝酿、吸纳各方意见,制订出科学、管用、可操作的工作制度,把重大事项决定权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决策做到科学化、民主化。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