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中学实验学校收费标准调整的批复
河发改审批〔2018〕235号
关于河源中学实验学校收费标准
调整的批复
河源中学实验学校:
报来《关于调整河源中学实验学校收费标准请示》(河实〔2018〕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9〕24号)及《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版本)》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你校学费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学费调整标准
初中学费由原9800元/生·学期调整为12500元/生·学期。
小学学费由原7500元/生·学期调整为9500元/生·学期。
二、执行时间及范围
调整后收费标准从2018年秋季招生起执行,并按实行“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规定进行收费。请接本批复后,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