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专栏 > 管理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河市监高新听公告字〔2021〕第2-8号)
发布日期:2021-04-26 10:27:0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河源市行聊商城有限公司等7户(详见附件:2021年拟吊销企业名单)市场主体,经查自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违反了国家公司登记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拟将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述企业有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欧阳可忍、叶小艳    联系电话:0762-3609522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拟吊销企业名单(共7户)

  2021年4月26日



  2021年拟吊销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