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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自查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5-31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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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自查的报告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法制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总体部署,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对林业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的通知》(河府办明电〔2017〕227号)要求,对照《河源市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评分表》,我局对本单位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为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林业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进一步发挥林业规范性文件对林业工作的指导作用,推动我市林业法治工作规范化,我局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一)深入调研,确保文件科学性。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前,我局始终以“深入调研、实地考察、分析研判”为原则,坚持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在充分了解、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代市政府起草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林业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对指导全市林业工作、保护林业生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度,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河源市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及《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其中《河源市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已颁布并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二)规范文件制定程序,提高文件质量。我局根据省、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明确了以局名义发布或由我局拟草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送政府法制部门审定前须严格落实征求相关单位、公众意见、内部合法性审核、内部集体开会讨论等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管理工作,有效避免了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抵触问题的发生,文件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017年,我局共办结林业行政处罚案件15宗,经自查,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都能做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正当、处罚恰当.2017年度我局不存在不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和行政不作为的情况。

(一)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确保主体合法。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委托的组织,不得对外行使执法权,同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资格审查程序,严禁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申领执法证。对于符合申领资格的人员,坚持运用“学习教育-资格考试-审核发证”的模式发放执法证。目前,我局从事行政处罚审核的法制工作人员和从事现场调查取证的执法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实现了人人持证上岗。

(二)严格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为合法。一是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局能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行政案件,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量罚适度,依法履职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蔚然成风。二是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对行政处罚案件处罚幅度进行裁量,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有效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三)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确保程序合法。一是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一直以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时,都能坚持“两人以上、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透明度与公信力不断提高,公民对执法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得到保证。二是严格执行告知、听证、说明理由制度。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我局能严格履行行政执法中的告知、听证、说明理由等程序要求,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期限和途径,并给予其陈述、申辩的机会,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及救济权利。三是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两级审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在经局法制机构进行初审,并报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后方能作出处理决定,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监督到位。我局以“依法行政、和谐执法、高效监管”为原则,制定实施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人员执法过错追究制》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权责明确、奖惩分明的执法监督体系初步形成,有效强化了行政执法行为的源头管理,林业执法行为日渐规范,真正发挥了林业执法在林业生态建设中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由副局长胡华林分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梳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落实到各科室,确保了信息及时公开。

(二)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我局先后制定了《河源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发布制度》、《河源市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河源市林业局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及监督方式,完善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依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公开范围,采取多形式和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林业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公开便民。2017年度我局在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87条,未接到群众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给予违法确认等情况。

四、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一)建立健全干部学习制度。为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市林业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市林业局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等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不断提高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要求。

(二)加强法制培训。2017年度,我局举办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通过组织参加各类执法知识培训、自学及执法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提高林业干部法制理论知识、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廉政教育。2017年度,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我局组织开展了观看《蜕变的心》等警示教育专题片、河北塞罕坝林场先进典型事迹专题学习会等活动,有效引导了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同时,组织了全体党员干部到东江纵队纪念馆接收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锤炼了干部职工的党性,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高。

 

 

 

2017年12月18

信息来源: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