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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0月20日启动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
发布日期:2017-09-27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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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日,我市将正式启动辖区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将实行“一超四罚”。25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会议,对河源地区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据悉,非现场执法是省交通运输厅今年推动的重点工作之一,非现场执法模式是“互联网+”交通执法的新理念、新模式、新业态,实施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对全省提升执法效率、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路产路权保护效益,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告诉记者,非现场执法是一种与传统上路执法不同的新的执法模式,是一种利用科技手段进行辅助执法的模式,它主要是利用高速公路出入口的检测数据、视频、照片等信息作为证据,依法对涉嫌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实施推广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从1020日起,我市将正式实施辖区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届时,全市辖区内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将对车辆道路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检测抓拍取证,相关检测数据、视频、图片等证据材料,经执法部门确认后作为案件证据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罚违法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据介绍,省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和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已经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届时我市将通过全省统一的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进行在线处理。同时,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高速公路路政部门也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入口阻截劝返工作,对有3次超限超载行为且未接受处罚的车辆,在高速公路入口进行劝返,严格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目前,市交通运输局正在组织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公司、属地交通部门做好宣传等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要求,1020日起在河源境内全面实施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
   
对于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实行“一超四罚”。第一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第二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第三罚,道路运输企业在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第四罚,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对存在违反规定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等违法行为的货运场所经营者和货运源头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