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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加强疫情防控药械安全保障
发布日期:2020-02-14 17:40:2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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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尚未好转和医用口罩等防控物资紧缺的严峻形势,市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加强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保障和产品质量检查,确保疫情防控药械安全。

  一是主动服务疫情防控药械生产企业。根据上级有关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对医用口罩、隔离衣等防控急需用器械实施特殊管理的要求,第一时间与市工信、财政、海关和商务等部门沟通协调,为辖区内生产用于出口、符合欧洲标准的医用口罩和新增拟开展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快速产品备案。同时,指导有关企业筹备口罩生产工作。目前,为我市辖区内2家企业生产口罩办理了备案手续,另外4家企业在筹建口罩生产。

  二是强化疫情防控药械生产的质量监管。我市共有4家药品生产企业(含厂外车间)生产的板蓝根颗粒、藿香正气胶囊被列为疫情防控所需药品。目前已完成对相关4家药品生产企业的覆盖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厂房设施设备、原料药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等,累计发现存在缺陷9项,已督促整改9项。同时,加强对疫情防控产品的监督抽检,确保我市应急产品质量符合当前疫情使用要求。

  三是加强药械使用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使用单位疫情防控药品来源合法性、储存条件符合性、药品储备情况等,确保全市疫情防控有药可用、质量安全。截至2月14日,全市累计完成药品批发经营企业检查12家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1家次,药品使用单位71家次,累计发现违规企业数24家次,已完成整改企业13家。同时,加强对防控物资使用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全市累计检查应急产品生产、包装企业5家次,督促企业整改问题8个。

  四是加大对药品零售药店的巡查督导。重点检查药品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药品质量、销售情况,检查是否严格落实购买退热/治咳嗽药人员信息登记排查等。对执行不严或不规范的药品零售药店,现场督促指导整改,确保药品零售药店在疫情期间,严格依法依规销售,履行购买退热/治咳嗽药人员排查职责。截至2月14日,全市累计检查药品零售药店近4000家次,全市药品零售药店累计上报购买退热、治咳嗽药排查人员186例。

  (市局药化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张传选、董晓然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