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2018 年第二批绿色建筑审查合格项目的通告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2018 年第二批绿色建筑审查合格项目的通告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行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粤建科〔2014〕221号)、《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及《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7)等文件的规定,东源县高级中学(实验楼/报告厅)、和丰中学、和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等3 个项目绿色建筑专篇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上述3 个项目从2018 年7月26日起在我局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异议,认定为绿色建筑,现予通告。
附件:河源市2018 年第二批绿色建筑审查合格项目通告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8月15日
(联系人:骆 工,联系电话:3829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