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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林业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09-21 12:14:04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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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林业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

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河源市政府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19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分析及思路目标

(一)现状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六条规定: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办理”和《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林函[2015]289号)要求临时占用生态公益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由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由我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因此,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仅针对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事项。

(二)思路目标201810月起,我将所有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包括: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许可内容、用地单位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许可生效期、许可截止期、许可机关)在市政府门户网、河源林业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网上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三)公开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尽可能对外公开,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每年定期将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的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许可内容、用地单位名称、许可生效期、许可截止期、许可机关等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河源林业网信息“五公开”专栏上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长期,办公室牵头,林政协助

三、组织保障和监督考核

   (一)为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依法办理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创新森林资源管理方法,整合最新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以及林地变更调查数据,实现全林地管理“三个一”即“一套数据、一张图、一个系统”,做到按时审核审批、动态监管,及时变化更新,实行精准化、精细化林地管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林政科牵头负责)

(二)组织协调林政科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按季度抽查网站公开情况并提出反馈意见。(办公室负责)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