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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发布日期:2025-04-29 11:31:50 来源:河源市统计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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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河源市统计局

河源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429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粤府〔2022〕116号要求,河源市进行了第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河源市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3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河源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广东省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全市级政府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经过各级普查机构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河源市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河源市提前谋划、筹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2年3月18日,组建河源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市统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抽调各科室人员组成。2023年512日,正式成立由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执行组长,市统计局、市委宣传部等4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河源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筹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524日,组建河源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下设综合组6个工作组,确保普查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全市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4000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河源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2023年3-6月,河源市在源城区埔前镇开展省级、市级综合试点工作,为普查实施提供有益的实践经验。随后,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我市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

此次普查应用了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普查员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应用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积极创新应用智能电话调查、大数据辅助等方式提高普查工作质效。

四、确保数据质量

河源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坚决贯彻落实《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开展数据检查。2024年3月18-20日,市政府组织市府办、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专门成立督查组,分赴各县(区)督导检查,指导各县(区)针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2024年5月14日-17日,河源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事中质量检查组对各县(区)选中的8个普查小区进行单位核查、登记规范性和指标质量抽查;2024年7月31日至8月2日,广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组抽取龙川县、紫金县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对110个单位和个体户进行登记规范性和主要指标核查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我市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河源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3213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河源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64.1%;从业人员55.29人,增长16.6%;个体经营户191912个,从业人员44.08人。

详情请查看附件:20250429-河源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