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河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张小洁的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邓天仕为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振华为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高宇为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