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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刘丽常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7 14:52:31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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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2018〕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刘丽常同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诸立彪同志市商务局(市口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叶伟青同志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月朗同志市工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宇平同志市质监局副局长职务。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7日

信息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