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组公字[2010]5号
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投票表决,孙锋等同志拟提拔任用。根据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颁发的《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孙 锋,男,汉族,安徽临泉人,1976年4月出生,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4月入党。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现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拟提任市委副秘书长(正处级)。
黄海生,男,汉族,广西容县人,1977年2月出生,1999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入党。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理财学专业,经济学学士。经济师职称。现任市委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拟提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桂玉,女,壮族,籍贯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出生地、成长地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1963年7月出生,1982年7月参加工作,无党派人士。全日制中专学历,毕业于广西荔浦师范学校;在职省委党校大学学历,毕业于省委党校国民经济管理专业。现任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办信接访科科长。拟提任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副处级专职信访督查员(试用期一年)。
何海清,男,汉族,东源县人,1967年10月出生,1986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1月入党。全日制高中学历;在职省委党校大专学历,毕业于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现任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督办科科长。拟提任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副调研员(试用期一年)。
公示时间七天,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反映,联系电话:3333207,电子邮箱:hygbyk@yeah.net,邮政编码:517000,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直接投放到市委大院门口设置的“干部任前公示意见箱”中。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2010年5月11日
信息来源: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