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利华等同志提拔任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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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杨利华等同志提拔任用的公示
河组公字[2008]4号
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投票表决,杨利华等同志拟提拔任用。根据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颁发的《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杨利华,男,1974年11月出生,汉族,东源县人,1998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入党,全日制大学学历,毕业于重庆大学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专业,工学学士。现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二科科长。
李伟中,男,1968年8月出生,汉族,源城区人,1992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入党,高级工程师,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毕业于广东工学院环境工程专业。现任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市环保局监察分局负责人。
公示时间七天,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反映,联系电话:3333207,邮政编码:517000,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直接投放到市委大院门口设置的“干部任前公示意见箱”中。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200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