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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
发布日期:2006-12-28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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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河源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6年12月15日通过,决定任命:刘小华同志为河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12月15日

信息来源:人大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