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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18009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8-07-13 10:39:19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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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城管执函[2018]288号

姚家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的生活垃圾全部采用卫生填埋方式进行处理,其中,市区的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到七寨垃圾场按卫生填埋技术规范进行处理,已达到无害化的处理要求。但垃圾填埋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现有填埋场满容后还需要重新选址,在河源土地资源越来越紧缺的情况下,重新选址十分困难。采用垃圾焚烧发电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垃圾最大可以减容97%,极大延长填埋场寿命,具有极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正如你们在提案中提到的,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既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也是目前国际国内垃圾处理的主流,更是河源垃圾处理的现实需求。为从长远考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工作,并要求我局与住建、发改等部门开展了一些前期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关于垃圾焚烧项目选址情况。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经充分比较,选出了三块备选厂址,分别是河源市江东新区临江镇七寨填埋场二期用地,河源市江东新区临江镇田螺坑厂址和河源市江东新区临江镇莲塘水库厂址。经过比对,按照相关选址规程、规范要求,结合河源市总体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外部条件、生活服务设施配套情况以及公众关注度进行分析。七寨填埋场二期用地属于政府已征建设用地,与城市保持了适当距离不影响城市发展,运距合理、公众关注度低,初定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址。

二、关于投资方式和合作期限。根据市发改局的意见,拟采用BOT公开招商投资运营方式。同时鉴于《深圳—河源对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及市政府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其中包括城市垃圾处理),深圳能源具有专业的资质和丰富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运营经验,为加快项目进度,已建议将项目建议书、项目可研等前期工作暂由深圳能源先行开展,待省发改委正式核准后,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投资主体。

三、关于服务范围。本着既要结合河源实际,又要兼顾垃圾焚烧规模效益的原则,同时考虑到县级运输处理承受能力,服务范围目前只考虑处理市区(含高新区、江东新区)再加上东源县城及紫金县部分乡镇(距焚烧发电厂50公里内范围)。

四、关于处理规模能力及投资规模。2018年15月份,市区生活垃圾进场量约每天889吨,从6月份起,增加江东新区古竹镇、东源县锡场镇、新回龙镇垃圾进场量约每天35吨,到2018年底,预计日进场垃圾量约950吨。加上未进场的东源县城及紫金县部分乡镇垃圾,服务范围全区域每天垃圾量将达1050吨左右。对处理规模能力的设想,初步意见以3×600为宜。即总能力1800吨,预计可满足未来10年的发展要求,首期建设日处理1200吨。投资总规模约13亿元,首期投资约9亿元。

五、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敏感性强,周边群众抵触情绪大,为妥善处理垃圾处理项目“邻避”问题,拟将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向广大市民特别是周边群众做好宣传发动,向群众宣传项目的科学性、安全性,必要时组织群众代表到已成功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以上有关事项,我局已和市发改局联合发文请示市政府,待市政府正式批复后,即可立即开展相关推进工作。

在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未建成投入使用期间,我局将一如既住按照生活垃圾填埋技术标准要求,加强对七寨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监管。同时,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市区生活垃圾的收集率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

2018年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