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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18006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8-07-19 16:16:46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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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农函〔2018〕349号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提案》(第20180069号)收悉,现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农业等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围绕现代生态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推进农村土地确权,服务土地流转。农村土地确权是保护农民权益、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基础性工作。20145月份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履行业务牵头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市确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累计完成承包地实测面积208.2314万亩,实测率101.12%,已颁发证书49.17万份,占2013年承包农户数51.16万户的95.38%,确权工作将于今年底全面完成。通过确权逐步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依法赋予农民更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土地流转奠定了基础。

二、落实有关激励政策,加快土地流转。近年来,我市分别出台了《河源市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办法》(河府201335号)、《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的实施意见》(河委办发电201652号)和《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方案》(河委发〔201713号)等文件,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让、互换、出租、转包、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引导承包农户将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市流转土地面积达23.3万亩。其中,土地流转到农业龙头企业4.8万亩占20%,流转到农民专业合作社5.7万亩占24%,流转到家庭农场2.9万亩占12%,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发展空间。 

三、乡村振兴战略指引,带动土地流转。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激发了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的信心,形成资本回流、城市资本进入农村,带动土地流转。如科技研发领域的酷派公司转战农业,首期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在源城租地50多亩建设春沐源智慧蔬菜梦工厂,以科技引领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发展;陶瓷生产领域的外出成功创业人士骆东梅先生首期投资近5000万开发龙川油茶,创建绿油公司,当地400多户老茶农签订了茶林租赁和收购协议,享有基地规模约6万亩,致力于油茶产品研发与精炼油加工基地的建设,迅速成为代表龙川的茶油品牌。此外,租赁连片实行规模经营的集中在源城埔前,东源顺天、骆湖,连平河角坪,龙川鹤市,紫金好义、临江等地,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

四、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保障更加有力。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我市从2009年开始在东源县开展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按照“稳步推进,不断扩大试点”的原则于2012年底实现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同时,加快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项制度整合并轨、合二为一。201411日施行《河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20159月,我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府办〔201531号),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目前,城乡医保参保人已享有普通门诊、急诊抢救留院观察、28种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大病保险等待遇。全市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愿望得到实现。二是征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2011年《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河府办〔(201141号),对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进行了完善,制订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保制度的衔接办法,将已实施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并入城乡居保制度,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被征地农民,转为按城乡居保规定参保缴费和计发待遇,并在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加发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目前为55元/人.月),失地农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175元/人.月;符合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范围的被征地农民,由用地单位按标准单列计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落实了“即征即保”,从根本上解决了征地失地农民的老有所养问题。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在城镇实现就业或以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征地失地农民,可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按规定核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五、耕地保护工作得到落实,防止流转土地非农化。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每年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全面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完善耕地保护基础设施,对经批准的农转非建设用地,也尽量通过利用低效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实现占补平衡。据国土部门统计,目前全市耕地总面积为216.23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62.48万亩。去年全市粮食总产量93.75万吨,完成省下达的粮食考评工作任务。

当然我市农村土地流转仍存在一些问题1.土地流转总面积小。河源市农村土地流转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由于我市山区面积大,大部分土地分散,出租耕作难,难以实现大规模机械化作业,土地流转面积总体不大。2.土地流转期限短。调查表明,河源市农村土地流转期限大部分在5年内,以5年为一期限,如需继续租用则需续签。对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来说难免期限过短,不利于经营主体增加对土地的长期投入和规模化经营。3.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不健全。因人力、财力等方面的原因,各县区服务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流转消息不畅,流转市场不成熟,增加了土地流转难度。

今后我们农业部门将继续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执行惠农政策和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将坚持“谁种粮补贴谁”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核实补贴面积,严格执行补贴标准,及时将有关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政策对农民种地的激励作用。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有关政 策宣传,发挥示范典型引导作用,同时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配合国土部门处罚乱占耕地、破坏耕地的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二)是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下半年重点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各项扫尾工作,借助土地确权,把承包土地的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等落实到户,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做到确实权、颁铁证、存好档,不留后遗症。通过搞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把承包地做实,夯实土地流转的基础。

(三)是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工作机制。将制订工商资本流转农村承包地的指导意见和承包地流转有关激励政策,逐步解决在规范土地流转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土地流转,减少耕地撂荒。同时推动乡镇承担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合同签订的指导、审查、备案、档案管理、纠纷调解、法律政策宣传等服务,完善流转工作服务机制,保护农户合法利益。

(四)是加强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配合国土部门坚决查处通过“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坚决禁止将流转土地“非农化”。

(五)是抓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委书记李希参加河源组讨论时的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四个机遇”,借助“深圳全面对口帮扶河源”、深莞惠(3+2)经济圈平台,在现代农业物流、休闲观光、农产品加工等深度对接、精准发力,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带,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更大发展空间。

 

 

                                  河源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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