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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一图读懂)《关于公布2027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2026-11-02 16:43:56 来源: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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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0月30日,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公布2027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说明

  按照《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府〔2025〕27号)有关规定及相关统计数据,就2027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印发本《通知》。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府〔2025〕27号)第四条,“从2025年起,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我市上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2.市统计局《关于提供2025年河源市劳动工资相关统计数据的复函》。

  三、主要内容

  (一)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2027年度门诊共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38元。

  (二)本通知自2027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27年12月31日失效,有效期1年。

  四、政策问答

  (一)享受职工门诊共济待遇保障需要另外缴交保费吗?

  答:不需要。普通门诊统筹通过统筹基金保障参保人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需要另外缴交保费。

  (二)2027年职工门诊共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有增加吗?

  答:有的。按照上述相关政策规定,2027年度门诊共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38元,比2026年增加了96元。

  (三)职工门诊共济需要选点享受待遇吗?

  答:需要选点。参保人选定1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一般一年一定。参保人确因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选定定点医疗机构的,可向当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四)职工门诊共济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在职职工在市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选定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选定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0%,选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5%;退休人员在市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选定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等级比在职职工分别提高5%。

  (五)个人账户可以为近亲属支付哪些费用?

  答: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下费用:

  1.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2.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4.参保人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

  5.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

  6.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

  五、惠民措施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外地就医需要选点吗?

  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后,无需另行办理异地门诊选点,可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享受职工普通门诊待遇。

  (二)普通门诊可以网上选点吗?

  大力推动医保经办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在国家医保APP、粤省事、粤医保均可实现普通门诊网上选点。

  (三)个人账户出现跨市转移等特殊情况,该怎么处理个人账户资金?

  1.参保人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参保人跨省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随其划转,特殊情况无法转移时可以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2.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将个人账户资金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3.参保人在参保期间应征入伍,经本人申请,个人账户资金可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4.参保人死亡后,经申请,其个人账户资金可一次性划入本人银行账户,或者按规定继承。

  5.参保人出院(包括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经本人申请,其个人账户可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关于公布2026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解读.jpg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cfg/bsgfxwj/content/post_7232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