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音频解读+文字解读)《关于公布2027年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起付标准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2026-10-29 15:17:59 来源: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默认】  分享


《关于公布2027年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起付标准的


  2026年10月23日,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公布2027年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起付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河源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河医保发〔2024〕2号)有关规定,及2025年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年度救助起付标准。2027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年度救助起付标准,分别为3063.8元、 7659.5元。

  (二)实施时间。本《通知》自2027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27年12月31日失效,有效期1年。

  三、政策问答

  (一)医疗救助保障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答:医疗救助待遇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参保缴费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二是医疗费用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医疗费用等,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我市医疗救助、倾斜救助的具体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河源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医疗救助对象分别可以享受一次救助和倾斜救助。一次救助方面:收入型救助对象一次救助比例达到80%、100%,低边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达到70%。倾斜救助方面:收入型、支出型救助对象均实行按医疗费用分段保障,纳入保障的费用越高,报销比例就越高。具体分段报销比例可在市政府网站查阅《河源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政策。

  (三)2027年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救助起付标准有变动吗?

  答:根据《河源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及2025年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7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年度救助起付标准,分别为3063.8元、7659.5元。

  (四)医疗救助年度最高限额是多少?

  答:根据《河源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除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设年度救助限额,其余医疗救助对象年度最高限额为10万元(含倾斜救助)。

  四、惠民措施

  (一)符合条件的特殊人群参加居民医保需要个人缴费吗?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困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资助。上述人员由相关部门统一造册、统一代缴,个人无需自行缴费。

  (二)医疗救助享有“一站式”结算服务吗?

  目前全市174家定点医院均已开通市内、市外“一站式”结算,参保居民出院时,在定点医院就可以享有“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结算服务,减轻垫资压力。

  (三)医疗救助费用可以“市内通办”吗?

  如因个人参保信息等原因影响,参保人还可以通过零星报销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目前,零星报销医疗救助费用已实现“市内通办”,即参保人可以选择县区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提交零星报销材料后享受医疗救助待遇。零星报销所需资料包括: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医疗救助申请卡》。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cfg/bsgfxwj/content/post_722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