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行业标准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基础规范》《应急管理部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社会应急力量参与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的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一共分为八章四十一条,分别是总则、队伍建设、规范管理、指挥调动、救援行动、队伍保障、奖励惩戒和附则。总则章节对制定《办法》的依据,管理对象范围,应急管理部门的统筹指导地位进行了界定。队伍建设章节对队伍建设的目标、日常管理制度、业务场地、装备管理、队员管理进行了规范。规范管理章节对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队员招录条件、培育发展重点、队伍建设、训练、考核、保险购买、政府帮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和引导,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规范化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业务范围外其他方面的管理,如登记、变更、注销、年度检查、清算等由登记管理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不在本《办法》约束范围。指挥调动和救援行动章节对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突发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的条件、救援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规范,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科学救援提供了指引。队伍保障和奖励惩戒章节对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业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队伍和队员,政府部门层面予以肯定和鼓励,社会媒体进行正能量宣传方面进行了规定,同时对救援过程中出现不服从指挥调度、虚报瞒报情况、违规发布信息等方面做出了惩戒方面的规定,做到奖罚分明,进一步规范和鼓励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规范化建设。附则对本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市外应急救援和市外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临时进驻我市参与应急救援方面参照本《办法》执行予以规定,对《办法》解释、实施时间予以明确。
三、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应急支援预案管理科 联系电话:0762-3186921
河源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0月23日
原文件链接地址:
http://www.heyuan.gov.cn/hysyjj/gkmlpt/content/0/676/post_676311.html#7923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